关于创建“闽江杯”优质工程奖项目备案登记有关核实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5/3/27 来源: 作者: 人气:2闽建质安协[2015]12号
设区市工程质量管理相关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协会下发闽建质安协〔2014〕55号文,对截至2014年11月30日符合创建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备案登记审核要求的334项工程予以备案登记并在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网上公示,经公示核实,尚有部分备案登记项目不符合备案登记规定(详见附表)。现要求存在问题备案登记项目应立即改正,并将改正情况报设区市质协核实后于2015年6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附上相关影像证明)反馈省工程质安协,逾期未落实整改并反馈的,将取消创建工程备案登记资格。
附件:创建项目备案登记存在问题一览表
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