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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6/9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 人气:3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7〕35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抓紧组织县市区推荐,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各推荐一个,其它设区市推荐不超过二个。推荐的镇应符合建村〔2016〕147号文件规定,必须是建制镇,且不包含县政府驻地镇。

  二、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每个镇申报材料包括:盖章的推荐信息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特色小镇培育说明材料(PPT格式电子版,模板及示例可从特色小镇培育网下载),相关视频(电子版,可选),以及有关规划(总规、详规、专规等,电子版)等,并经县市区政府审核同意。材料不齐的镇不予推荐。

  三、上述材料请于6月15日前由设区市汇总后上报省厅村镇处,省厅将组织专家审核评估后推荐上报住建部。

  联系人:金纯真 许为一

  电 话:0591-87576302,87620756

  邮 箱:fjxczb2010@126.com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