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第二次全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现场观摩活动的通知闽建办建函〔2018〕80号
日期:2018/9/21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 人气:12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定于2018年9月下旬在泉州晋江市组织开展2018年第二次全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现场观摩活动(以下简称“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观摩开放时间9月27日-28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观摩项目
项目一:晋江市青阳组团和平路拓改工程安置房
地址:晋江市和平南路(晋江国际机场对面天骏一品项目西侧)。
项目二:晋江市池店南片区一期市政道路工程(第六标段)
地址:晋江市池店镇绿州路(钱塘雅苑斜对面)。
观摩路线详见附件1。
三、参加对象
(一)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分管领导(质量安全)、工程处(科、办、股)负责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
(二)全省特、一、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和房屋、市政工程甲级以上建筑监理企业的企业法人、技术负责人(总工)。
四、观摩方式
(一)观摩活动由省厅主办,泉州市住建局协办,项目施工单位具体承办。
承办单位应根据要求做好观摩人员的引导、解说、提供经验交流材料及观摩现场的秩序维护。
(二)观摩现场将设立考勤签到台,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企业人员应根据观摩项目现场开放时间,自行安排前往指定地点观摩并签到。
未按通知要求派员参加观摩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企业,省厅将予以全省通报。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全省第三季度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的设区市参会代表将由会务统一组织,于28日上午前往观摩。
(二)请各设区市(含平潭)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通知辖区内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按时自行前往观摩。
(三)各地企业观摩人员请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名,由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报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于9月25日上午下班前将观摩人员回执单(详见附件2)传真并发电子邮件至省厅工程处(传真:0591-87601285;电子信箱fjgcc2014@163.com)。
(四)观摩联系人
泉州市住建局:刘绍斌 电话:13505070061
晋江市住建局:苏松溪 电话:13675950801
项目方:
1.晋江市青阳组团和平路拓改工程安置房
联系人:黄晨辉 18859155663,陈江湖 15859559516;
2.晋江市池店南片区一期市政道路工程(第六标段)
联系人:黄敬 13600810890,陈思辉 1385902371;
(五)观摩活动相关工作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安全有序。
附件:1.观摩路线图
2.参加观摩人员回执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