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专题培训的通知
日期:2017/4/18 来源: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人气:3泉建建〔2017〕32号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以下简称“安全风险管控”)专题培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风险管控专题培训,2017年5月底前全市建筑施工行业全部完成安全风险管控专题培训。通过专题培训,使各级住建部门熟悉安全风险管控基础理论,掌握运用安全风险管控具体实施技能,能够承担本级安全风险管控的实践指导和培训任务;让建筑施工企业掌握安全风险管控基本理论、工作方法和实施步骤等,能够开展风险辨识、评价、分级管控等工作,力争达到学以致用、活学活用、实用管用的培训效果。
二、培训内容
以安全风险管控基本理论、政策规定、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实施指南、配套管理制度、运行案例和具体实施技能等内容为重点开展专题培训。
三、培训方式
结合行业实际,突出理论实践相结合,细分行业类别,发挥标杆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优选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专家,采取集中课堂授课、现场观摩培训、场景模拟和交流答疑等方式,全面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专题培训。
四、培训对象
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有关专家,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全体从业人员。
五、培训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类指导、分级组织、重心下移”等原则,层层落实专题培训工作责任,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住建局负责对全市安全风险管控专题培训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组织县(市、区)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的科室、单位负责人、有关专家,市级标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二)县级住建部门负责组织本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有关专家,工商注册地在本辖区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三)建筑施工企业负责组织本单位相关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六、有关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抓好专题培训工作,普及理论知识,传授工作方法,培养专业人员队伍,确保全市安全风险管控的进度和质量。
(一)提高认识抓部署。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安全风险管控专题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安排专门工作力量,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培训计划,突出培训重点,保障培训经费,组织开展全方位的专题培训,切实让建筑施工企业知道“做什么、怎么做”,使监管人员知道“管什么、怎么管”,保证培训效果,推动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落地生根。
(二)重心下移全覆盖。各地住建部门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全面落实安全风险管控主体责任,围绕岗位安全风险管控做好全员培训教育,让每一名员工充分了解本岗位风险点的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等基本情况,熟练掌握本岗位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提高事故防范能力。企业要采取内部培训、专家宣讲、购买服务等方式,做好本企业的全员专题培训教育。
(三)强化督查增实效。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安全风险管控专题培训的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剖析问题,制定和完善应对措施,扎扎实实做好专题培训工作。同时,要加大企业安全培训执法检查力度,将安全风险管控专题培训工作纳入日常检查重点内容,细化专题培训检查内容、方法和程序,通过现场随机抽查考试检验专题培训工作落实情况和效果,并将其作为执法处罚的重要依据,对企业专题培训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市住建局将把各地开展安全风险管控专题培训工作纳入半年和年度质量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范畴。
各县级住建部门请于2017年4月25日前将本辖区专题培训计划上报市局质安科,并于2017年5月31日前上报辖区开展专题培训情况。
联系电话:22178972,邮箱:qzjszak@163.com。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