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贯工作方案的通知
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新修订的《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将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现将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贯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安委办〔2016〕7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迅速组织学习宣传,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