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

泉州市安全监督站关于印发市直监管工程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6/11/2 来源:泉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作者: 人气:3

泉质安监〔201678

 

各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确保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期间市直监管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建设工程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建建[2016]81号)的要求,我站决定自即日起到11月底,在全站受监房建和市政工程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本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20161031   

 

市直监管工程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省、市政府、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突出现场、盯住隐患、严查真改、深化整治、不留死角,全面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

二、检查范围

市直监管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今年11月底

四、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依据“双随机”监管机制及日常巡查方式进行。

五、检查内容

(一)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管控体系建立情况,特别是企业安全责任体系、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二)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规定,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企业、项目部履行工程项目管理职责及对工程质量安全监控;定期自查自纠情况;建造师、总监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等。

(三)在建工程项目开展模板工程、外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消防安全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

(四)全面提升文明施工水平,严格按照《泉州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泉建建〔201511号)要求,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和围墙内施工现场建筑废土管理各项工作情况。

(五)深化建筑施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发包、挂靠、转包、分包以及无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工程参建各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卢海东站长任组长、分管副站长程惠阳任副组长,各相关责任股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站安全监督股),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全站专项整治具体工作。各工地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及工程项目部也要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的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监督检查。各工地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及工程项目部要结合本项目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检查工作,督促项目部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逐一整改现场存在的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我站将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或拒不整改的,将报告市住建局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三)统筹相关工作。各工地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及工程项目部要统筹安排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把“打非治违”和专项治理与隐患排查治理、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和创建安全发展行业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工地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及工程项目部要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请于1120日前报送我站安全监督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