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6/5/24 来源: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人气:3

泉建建〔201634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泉安办〔201629号)精神,结合建筑施工实际,现就开展全市2016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会议以及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市建筑施工行业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质,为促进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供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活动时间:61日-30日,全市各县(市、区)和局属有关单位、各建筑施工企业同时组织开展活动。

三、组织机构

市住建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质量安全监督科),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地区、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一)全市性活动

1.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一是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启动工作。组织辖区主要建筑工地,利用悬挂条幅、设置板报、张贴标语和张贴挂图等积极宣传安全常识。通过联通、移动、电信公司向所有手机用户发送安全公益短信,积极营造“安全月”活动氛围。二是开展局长论安全发展活动。各级住建部门分管领导通过作专题报告、发表电视讲话、接受采访等形式,引导住建系统干部职工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三是组织企业家谈安全生产活动。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摆在前面,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公开课,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深入阐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四是开展安全知识进工地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督促在建工程责任主体利用工余时间,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技能,并组织从业人员观看安全知识VCD、举办有奖抢答和安全讲座等活动。将《泉州市农村自建房安全基本常识手册》分发全市各个乡镇街道。

2.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在当地安办的组织下,积极参与开展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宣传图片展览、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问题、微信传播等方式,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

3.配合开展海西安全发展行6月上旬,省安办将组织中央驻闽及省内主要新闻媒体组成记者采访团,深入基层、企业,对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媒体曝光。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采访接待等工作,并积极配合做好省“海西安全发展行”宣传报道工作。 

4.开展典型经验专题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组织专家、记者、摄制组深入采访宣传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治安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情况,定期推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

5.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建筑施工从业人员观看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宣传教育片,引导从业人员深入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6.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应对突发事故的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并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和宣传,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

7.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2016年泉州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督促建设、监理、施工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切实防范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发生。

8.组织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培训。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在今年6月底前,对全市各县(市、区)监督机构的所有监管人员组织一次培训学习,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员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双随机”监管机制,工程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急救知识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员的有关工作职责和工作方法等。

9.组织召开施工现场标准化观摩会。各地、各单位要发挥示范引路作用,组织召开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现场观摩会,树立一批样板企业和项目,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水平整体提升。6月下旬,市住建局将组织召开第二次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暨“双提升”三年行动现场观摩会议。

(二)企业性活动

全市各建筑施工企业除参加属地住建部门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外,要结合自身特点,针对性地开展本企业安全生产常识宣传教育等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级住建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分别参加12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强化督导考核。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掌握活动动态并及时报送市住建局质安科。要开展检查督导,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并加大考核权重。

(三)务求取得实效。各地、各单位要把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反四风、转作风要求贯穿到安全生产月活动全过程,深入实际、深入企业、深入工地,使安全生产月真正成为宣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月、安全法治宣传月、事故警示教育月、安全知识传播月和安全预案演练月,持续推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营造宣传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深度挖掘、广泛传播和快速渗透等作用,加强正面引导,宣传先进典型,传播安全理念,营造“安全生产月的浓厚舆论氛围。

各地、各单位于5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25日和629日前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市住建局。联系电话:22178972电子邮箱:qzjszak@163.com,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A6105,邮编:362000

附件:1.2016年全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

2.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