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

关于召开2016年全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现场观摩会的通知

日期:2016/3/22 来源: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作者: 人气:6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定于2016年3月份在宁德市召开2016年全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现场观摩会(以下简称“观摩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3月28—29日上午,会期一天半。观摩时间: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观摩项目

  项目名称:宁德市逸涛A区剩余地块(逸涛侨苑)

  项目地址:宁德市东侨新区天湖东路北侧冠宏星小区旁(宁德市体育中心往西300米,参观路线图详见附件1)。

  三、参会对象

  各设区市及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工程处(科、办、股)负责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全省所有特、一、二级建筑工程(房建)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甲级(房建)监理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总工)。

  四、观摩方式

  1.观摩会由省厅主办,宁德市住建局协办,项目施工单位具体承办。承办单位应根据要求做好参会代表的引导、解说、提供经验交流材料及观摩现场的秩序维护;

  2.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企业参会代表应根据观摩会现场开放时间,自行安排前往指定地点观摩;

  3.参加形势分析会的各设区市(含平潭)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参会代表由省厅统一组织前往现场观摩;

  4.观摩会现场将进行参会代表考勤签到,对于未按规定派员参会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企业,省厅将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五、食宿安排

  除参加形势分析会的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参会代表外,其他人员食宿自理。

  六、其他事项

  1.请各设区市(含平潭)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通知辖区内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按时参会。各地企业参会代表请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名,由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报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于3月24日上午下班前将参会人员回执单(详见附件2)传真并发电子邮件至省厅工程处(传真:0591-87614739;电子信箱fjgcc2014@163.com),

  观摩联系人:宁德市质安站 汤烁,15059188497;

  观摩项目部 姚家智,13805056326。

  2.观摩会食宿按规定从简安排,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

  附件:1.参观路线图

     2.参会人员回执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