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

转发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

日期:2015/12/21 来源: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人气:2

                            泉建建〔2015〕106号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泉政办〔2015〕120号)转发给你们(以下简称《通知》),并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认真组织学习。《通知》,是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安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全面把握文件通知的主要内容和实质内涵,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监管效能。
    二要完善制度建设。各地、各单位在贯彻落实《通知》的同时,应根据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完善并建立事故隐患督查考评问责、事故倒查和尽职免责等工作机制,落实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制度,逐步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氛围。
    三要严格监督检查。各地、各单位要在工程参建责任主体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指导责任主体认真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事故隐患排查、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安全发展行业。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