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

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5/7/23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 人气:3

                                                  闽建办建[2015]4号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厦门市建设局: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闽建建函〔2015〕59号)要求,省厅于6月15日~23日对福州和厦门城市轨道交通在建工程进行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总体情况

  此次督查共随机抽查6个项目,福州和厦门各3个,其中地铁车站2个、盾构法区间1个、矿山法区间1个和盾构管片预制厂2个。发出督促改正通知书4份,责令给予2家施工企业动态记分共31分,1家监理企业动态记分28分,项目经理和总监动态记分8人次,共记93.7分。现场抽取钢筋原材2组,所检样品合格;钢筋机械连接1组,所检样品不合格。对符合现场混凝土强度回弹条件的2个工程项目共6个混凝土构件进行强度抽测,现龄期结构混凝土强度回弹推定值均符合设计强度等级要求。

  从督查总体情况看,福州和厦门建设主管部门重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标准化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两个城市轨道交通应急救援体系较完善,安全预警机制运行有序。厦门市采取强有力措施,狠抓高大模板钢管支架材质,被检项目车站主体模板支架采用的钢管和可调托撑等材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钢管采用φ48.3mm×3.6mm的Q235钢管,可调托撑螺杆外径不小于36mm,对确保高大模板支架安全起到重要作用。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工程质量方面

  1.车站主体结构

  (1)防水施工质量把控不严。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华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土建施工03合同段福州火车站车站(以下简称福州火车站车站)防水卷材搭接宽度不足、转角处未按设计要求做补强措施、防水层基面未按设计要求处理到位。由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厦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01标塘边站(以下简称塘边站)侧墙防水层基面局部处理不到位,平整度不符合设计要求,局部未按要求铺设土工布、防水卷材粘结不牢靠等。

  (2)钢筋制作安装不规范。福州火车站车站存在直螺纹接头质量不合格、保护层厚度偏差超过规范要求、预埋钢筋接头处于同一断面等问题。塘边站墩粗直螺纹接头钢筋端部未切平,部分接头有效丝头长度不足。

  (3)地下连续墙外观质量存在缺陷。福州火车站车站地下连续墙局部钢筋外露,混凝土浇筑不密实,接缝处渗漏水,局部位置地下连续墙侵限严重。

  2.区间主体结构

  (1)盾构法区间:由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华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土建施工04合同段树兜站~屏山站区间上行线主要存在盾构管片进场检验把关不严;部分管片缺棱掉角、局部破损,部分地段错台明显,小半径曲线段尤为突出;部分区段渗漏水现象存在。

  (2)矿山法区间:由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监理的厦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01标中山公园路站~将军祠站区间主要存在喷射混凝土施工采用干喷工艺,排水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二)工程安全方面

  1.监控量测不符合设计和专项方案要求。受检项目不同程度存在沉降点或水平位移点布置不满足规范要求;监测方案中水位预警值设置不满足规范要求,实际监测中水位已超预警值未及时报警;土体测斜管深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监测频率不符合方案要求;施工方监测数据与第三方监测数据差异较大未及时比对分析;监测记录个别数据有明显错误等问题。

  2.模板支架存在安全隐患。福州火车站车站模板支架专项方案无立杆地基承载力验算,碗扣式钢管支架上碗扣普遍未拧紧,部分上碗扣缺失。

  3.基坑降水措施不当。塘边站开挖时降水措施不到位,基底积水。

  4.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受检项目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如电缆线随意拖地,照明设施未配备末级箱,隧道照明未采用安全电压,潜水泵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额定电流不符合规范要求等。

  (三)行为方面

  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土建施工03合同段项目经理张成(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04合同段项目经理孙平利(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期不到岗履职,监理企业华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要求对工程项目进行巡查。

  三、处理决定

  (一)通报表扬

  1.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厦门轨道1号线一期土建三标管片厂,认真推行标准化施工,预制盾构管片观感质量好,尺寸偏差控制严格,管片身份标示牌具有可追溯性。予以全省通报表扬。

  2.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在厦门市建设局的领导下,结合省厅模板专项整治工作,加大车站主体模板支架进场钢管和可调托撑等构配件材质质量管控,发现不合格材料予以清退处理,督促组织相关责任主体订购符合国家规范的钢管和构配件,确保模板支架搭设材质和安装质量。予以全省通报表扬。

  (二)责令整改

  对省厅督查发出督促改正的工程项目,由福州市建委和厦门市建设局督促责任主体举一反三,全面自查自纠,限期改正,并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将核实结果及时书面上报省厅工管处。对福州火车站车站现场抽检机械连接接头检验不合格的问题,责令建设单位提交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实施。

  (三)给予动态监管记分

  对省厅发出督促记分的工程项目,由福州市建委和厦门市建设局依照《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动态监管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标准》规定,及时给予记分,并结合记分情况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大检查执法力度。福州市建委和厦门市建设局要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监督工作标准,严格工程质量安全动态考核。根据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一步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行为和施工现场管理,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推进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

  (二)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救援体系。特别针对夏季高温酷暑、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应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做好应急演练基础工作,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发现重大隐患和事故征兆应及时预警和处置。

  (三)继续深化专项治理。各方责任主体应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及工程质量和队伍素质“双提升”行动,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继续深化轨道交通工程渗漏水问题专项治理和建筑施工模板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确保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附件:受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主要质量安全隐患一览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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