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聚焦]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执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日期:2020/3/5 来源: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人气:2

泉建设[2020]4号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质监站,各有关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于2020年2月8日印发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国卫办规划函[2020]111号,请登录泉州市住建局网站下载),省住建厅办公室2月23日对该导则进行翻印,请各地结合属地具体实际遵照执行。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4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国卫办规划函﹝2020﹞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

为加强对收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救治设施的改造、新建工作的指导,现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印发你们,供参考。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做好统筹规划,精准调配医疗资源,调整现有医疗设施功能,通过院区功能调整、设施改造等多种方式,全力保障疫情救治需要。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2月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导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