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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厅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日期:2020/2/18 来源: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 人气:6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3日起,厅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窗口”(以下简称窗口)实行网络办公,减少窗口现场直接对外服务。企业或个人若需申请办理相关业务,可以通过网络系统或邮寄方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2月3日起,窗口原则上尽量减少现场直接对外服务。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通过省厅行政审批平台和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实行无纸化申报或者快递邮寄办理。因特殊情况,确需要到现场办理的,企业应事先进行预约,按照预约日期,到窗口办理;按预约到窗口办理的,需戴口罩。预约电话0591-87674698。

  二、实行网络办公后,企业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服务事项,按照省厅官网上办事指南要求,提交申请及有关材料。通过快递邮寄办理的事项,请申请人将《办理事项信息单》(见附件1至附件5,按对应申请事项填写)和申请材料一并邮寄,其中:需要核对原件的,需同时附上原件。经窗口工作人员核验后,原件予以寄回。

  三、通过无纸化申请和审批的事项办结后,窗口将打印好的资质证书,以“点对点”方式邮寄给企业。

  四、通过邮寄方式申请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窗口收到后,即按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办结。需回寄申请人的有关材料,将按申请人在《办理事项信息单》填写的地址寄回。

  五、窗口恢复现场直接正常对外服务的时间,另行通知。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省住建厅行政服务中心。联系咨询电话:0591-87674698、87614048

  附件:办理事项信息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