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上半年中心市区房地产中介机构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9/9/6 来源: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人气: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2019年上半年中心市区房地产中介机构
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泉建房〔2019〕84号
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辖区各房地产中介机构:
根据《2019年泉州市住建局行政执法检查年度计划》(泉建法〔2019〕1号),我局遵循加强管理与改善服务相结合、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检查组实地检查方式,开展中心市区房地产中介机构“双随机”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2019年上半年,中心市区共开展三轮房地产中介机构“双随机”抽查,出动执法检查150人次,对中心市区执法检查库的61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全覆盖实地检查,填写记录检查表,由受检单位负责人对检查结果进行核对确认,下发整改通知书16份,同时按照《泉州市房地产中介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实施细则》(泉建综〔2017〕131号)对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评分。
二、检查存在问题
检查中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一)未建立业务记录制度。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未建立业务记录制度,业务档案资料随意存放,未能妥善保管。
(二)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未落实《房屋状况说明书》、《二手房交易事项告知书》、《居间服务合同》制度。
(三)违规代管交易定金。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未引导交易双方将交易资金按资金监管规定存入监管账户,而是擅自存放于中介机构代为保管,造成资金不可控风险。
三、处理情况
(一)违规处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均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共下发整改通知书16份,现已整改到位。对发现存在违规代管理交易定金的7家经纪机构予以行业通报,扣除相应信用分值,记入信用档案记录。
(二)信用评定。对执法检查库的61家中介机构进行信用评定:A级6家,B级39家,C级10家,经营异常6家。
(三)启动约谈。对7家C级的经纪机构予以约谈,另外3家C级的经纪机构下发警示通知书。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存在违规问题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务必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各房地产中介机构要引以为戒,切实开展自查,举一反三,增强自律意识,自觉依法依规诚信经营。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强化房地产中介机构执法检查和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对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坚决查处,采取约谈、通报、纳入信用档案、行政处罚等措施规范市场行为。
附件:1.《2019年上半年中心市区房地产中介机构信用评价表》
2.《2019年上半年中心市区房地产中介机构执法检查“红榜”》
3.《2019年上半年中心市区房地产中介机构执法检查“黑名单”》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