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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督促做好逾期未填报2018年度信用综合评价施工产值建筑施工企业数据限期补报的通知 闽建办筑函〔2019〕17号

日期:2019/3/1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 人气:4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企业反映,仍有部分施工总承包企业没有及时关注省厅的提示信息,逾期未填报房建总承包序列施工产值。经研究,自2019年3月1日至3月31日,重新开放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的施工产值填报功能,允许限期补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未填报2018年度房建总承包序列施工产值数据的企业,应当在补报时限内如实填报。逾期未补报的,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补报申请。已填报房建总承包序列施工产值或没有施工产值的企业,无需补报。

  二、补报企业应当高度重视施工产值填报工作,如实填报数据。填报数据应当经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一旦提交将无法修改。省厅将适时对施工企业填报的施工产值数据进行抽查,一经发现与实际不符的,按照提供虚假信用信息认定并进行信用扣分处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