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聚焦]

关于报送2018年度和谐征收示范项目创建和房屋征收项目信息公开情况的通知闽建办房函〔2018〕34号

日期:2018/11/14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 人气:2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漳州、泉州、莆田、三明、龙岩、南平、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根据工作安排,我厅拟于12月15日前对各地和谐征收示范项目创建和房屋征收项目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和谐征收项目创建标准

  (一)领导重视征收工作

  1.市、县(区)领导亲自组织有关部门对房屋征收项目和征收补偿方案进行研究论证。

  2.市、县(区)领导亲自深入征收现场调研,了解被征收群众的诉求和建议。

  3.市、县(区)领导亲自协调解决房屋征收补偿问题。

  4.市、县(区)领导亲自掌握征收工作动态进展情况,依法推进项目实施,督促征收进度。

  5.市、县(区)领导亲自关怀征收工作人员,督促征收工作班子做到“五尽心”(即尽到热心、细心、耐心、真心、公心)。

  (二)依法实施征收补偿

  1.市、县(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项目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进行专题论证。

  2.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客观、真实。

  4.依法选定有资质的征收评估机构,客观公正进行评估。

  5.测绘单位具备相应资质,测绘结果准确无误。

  6.征收实施单位已在省厅备案。

  7.征收范围内房屋调查登记情况、征收补偿方案论证及征求公众意见和修改情况、分户补偿情况等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8.征收决定、补偿决定及时在征收范围内公告。

  9.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拆除业务,拆除现场符合施工安全及围挡防尘要求。

  (三)热情服务被征收群众

  1.在征收现场开展咨询,安排熟悉政策的工作人员接待群众。

  2.认真开展房屋丈量、面积核对、权属调查,做到被征收房屋面积、权属、使用功能等准确无误。

  3.思想工作到位,宣传解释到家,充分尊重群众合理意愿,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4.热心帮助有困难群众搬迁,对已搬迁群众开展回访,努力解决被征收群众实际困难。

  5.主动协调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部门,现场解决移户问题。

  (四)征收项目顺利推进

  1.在签约期内95%以上被征收群众主动签约搬迁。

  2.做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户数少;已作出的补偿决定已自觉全面履行。

  3.及时化解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没有越级上访。

  4.及时通过《福建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管理系统》报送征收项目信息。

  (五)项目信息及时公开、按时报送

  1.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应在房屋征收部门网站公布并在征收范围内公共区域内张贴;

  2.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补偿决定等应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3.房屋征收公告发布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及时将征收项目基本信息通过《福建省房屋征收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省厅。

  4.房屋征收部门应每季度通过《福建省房屋征收信息管理系统》报送已实施项目的进展情况。

  (六)工作人员遵纪守法

  1.未发生征收工作人员(含参与征收工作的区、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征收部门工作人员、征收实施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在征收实施过程中,利用手中权力,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影响政府形象行为。

  2.未发生征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套取、骗取、截留、挪用、侵占征收补偿款等行为。

  3.征收补偿款的发放及时,使用和管理到位。

  4.未出现征收工作人员因本项目征收行为受到纪律、行政或刑事处罚。

  二、验收方式

  本次验收采用县(市)、区征收部门自查后报送待验收项目,设区市征收部门为主验收、我厅网上抽查的方式进行。

  (一)县(市)、区自查时间:12月5日前

  (二)设区市验收时间:12月15日前

  (三)验收范围:2018年12月份前基本完成的房屋征收项目。

  三、其它

  (一)各设区市房屋征收部门应于12月16日前将通过验收的房屋征收项目清单(见附件)和信息公开情况总结发送至我厅房管处(邮箱:fgc87527056@163.com)。

  (二)省厅将在12月底公布验收结果。

  附件:2018年度创建和谐征收示范项目清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