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福建省2018年度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 闽建办财〔2018〕3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委)、规划局(委)、房管局、执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规划局,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8年度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闽财非税〔2018〕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住建系统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