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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 闽建办城函〔2018〕27号

日期:2018/5/1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 人气:7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泉州市市政公用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今年5月13日至19日为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为“实施国家节水行动,让节水成为习惯”。为加快推进我省城市节水工作,做好宣传周活动的开展,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8〕207号、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大宣传。各地要及时将通知传达至所辖市县,督促各市县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围绕今年城市节水宣传周主题,抓紧部署节水宣传周相关工作,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覆盖面广的宣传活动。请各地积极推荐本地区有关城镇节水工作典型经验或短视频,于5月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省厅城建处邮箱,省厅将择优推荐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择优宣传推广。

  二、落实措施。一要积极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按省厅与省发改委联合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闽建城函〔2018〕69号)要求,做好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复查和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城市节水评价标准》开展自查,做好城市节水考核评价备检工作。二要加强供水管网漏损控制。要按照《福建省城市供水漏损控制工作管理导则》(试行),通过规范水量计量管理、规范管网建设行为、加强管网运营管理、加快老旧管网改造、推行供水管网信息系统建设等措施,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三要加强用水计划管理。要按照《福建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抓好计划用水管理,强化节水“三同时”、水平衡测试、用水计量统计工作,督促各用水单位加强节约用水与计划用水的管理,提高科学用水、合理用水水平。四要加快推动污水再生和雨水利用,结合黑臭水体整治和水生态改善,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联 系 人:吴秀琴

  联系电话:0591-87819185

  邮 箱:jstcjcs@126.com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8〕207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