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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公布2018年 “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村庄名单的通知泉建村〔2018〕41号

日期:2018/5/4 来源: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人气:3

各相关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局、财政局: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村庄名单的通知》(闽建村函〔201844号)(请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www.fjjs.gov.cn“行业管理”中的“村镇建设”专栏下载)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抓紧落实。

一、明确工作重点。2018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要突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房整治和农村公厕新建改造四项工作重点,同步推进村庄房前屋后及杆线整治。其中,农村污水治理要求村庄污水处理覆盖率不小于村庄常住户数的90%;农村垃圾治理要求垃圾桶干湿分离,建立保洁常态化机制;农房整治要求整治半拉子房(裸房),打造一批整治示范户;农村公厕新建改造要求每村至少有1座以上标准水冲式公厕。具体验收标准以省住建厅发布为准。

二、制定整治方案。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突出以上重点任务,参照《2017年美丽乡村检查验收评分表》(详见附件2)评价内容,组织乡镇逐村制定美丽乡村整治工作方案,整治方案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整治清单(对比照片)、计划投资、时间节点、责任人及电话等内容。方案由县级住建部门汇总审核后,于515日前报市住建局备案。

三、落实配套资金。各县(市、区)要根据公布的名单,落实县级配套补助资金,并主动与林业、农业、国土、水利、旅游、库区移民等部门对接,统筹安排整治项目和资金。

四、加强信息填报。指定专人及时汇总村庄整治项目进度,于每月28日前按要求上报美丽乡村建设进度报表(详见附件3),并同步录入福建省宜居环境建设项目在线管理系统,数据口径保持一致。

五、开展督促检查。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每季度对辖区2018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市住建局将每季度抽取2-3个县(市、区)对美丽乡村进行抽查,对整治进度严重滞后的村庄,将从“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名单中清出,由其他备选整治村庄递补,并追回“以奖代补”资金,检查结果同年底绩效成绩挂钩。

六、提供技术服务。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可结合实际,向省住建厅推荐拟重点打造的村庄列入省闽台合作建设项目,由省青年建筑师协会帮助协调对接台湾设计团队,提供陪伴式服务。

省住建厅联系人:傅文萍,联系电话:0591-87628176,电子邮箱:835579473@qq.com

市住建局联系人:王智斌,联系电话:22178979

庄玮君,联系电话:22179628

电子邮箱:sxczb22178953@163.com

 

附件:1. 2018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村庄名单(泉州市部分)

2. 2017年美丽乡村检查验收评分表(仅供参考)

3.2018   月美丽乡村建设进度报表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财政局

                       2018427

 

 

 

 

 

 

 

附件1

2018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

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村庄名单

(泉州部分)

 

一、美丽乡村建设“千村整治”村庄名单(131个)

(一)城市进出口干道两侧的村庄(12个)

省级补助村庄:泉港区南埔镇凤翔村,晋江市新塘街道杏田社区、杏坂社区;南安市柳城街道祥堂村瑞安自然村,水头镇朴一村;惠安县黄塘镇省吟村,涂寨镇曲江村,辋川镇峰崎村;永春县桃城镇花石村。

市县补助村庄:泉港区峰尾镇上楼村;晋江市灵源街道张前社区;永春县下洋镇下洋村。

(二)旅游景区周边的村庄(7个)

省级补助村庄:泉港区后龙镇涂坑村;石狮市永宁镇新沙堤村;南安市丰州镇环山村,蓬华镇镇苏厝村中心区自然村;永春县岵山镇北溪村,横口乡环峰村。

市县补助村庄:永春县一都镇仙友村。

(三)“六江两溪”1公里范围内的村庄(13个)

省级补助村庄:泉港区前黄镇凤山村;南安市洪梅镇洪梅村后按自然村,美林街道松岭村顶角自然村,梅山镇芸塘村;安溪县白濑乡上格村;永春县石鼓镇吾江村。

市县补助村庄:南安市英都镇荣星村后店(坝头自然村),霞美镇沃柄村,东田镇彭溪村尾辽自然村,洪濑镇谯琉村西塘尾自然村,金淘镇毓南村中角自然村,康美镇赤岭村中埔头自然村;永春县锦斗镇珍卿村。

(四)公路铁路沿线(300米范围内)的村庄(11个)

省级补助村庄:泉港区涂岭镇松园村;永春县坑仔口镇魁斗村,介福乡龙津村,东平镇东山村;德化县上涌镇西溪村。

市县补助村庄:泉港区山腰街道海滨村;永春县玉斗镇玉斗村,蓬壶镇东星村,达埔镇东园村,五里街镇吾边村,东关镇溪南村。

(五)其他区域的村庄(88个)

省级补助村庄:洛江区马甲镇炉田村,河市镇山边村,虹山乡苏山村;泉港区界山镇玉湖村;石狮市永宁镇金埭村,锦尚镇厝上村;晋江市金井镇福全村、南江村;南安市官桥镇泗溪村下畲自然村,石井镇桥头村,码头镇高山村岩岭自然村;惠安县崇武镇海门村,山霞镇田墘村,东桥镇坑尾村,涂寨镇胡厝村;安溪县参内乡岩前村,蓬莱镇吾邦村、鸿福村,大坪乡双美村,尚卿乡后福村,感德镇炉地村、福德村,龙涓乡龙房村,虎邱镇石山村,剑斗镇前炉村,城厢镇雅兴村;永春县桂洋镇库湖村,吾峰镇梅林村,仙夹镇龙湖村、德田村;德化县浔中镇祖厝村,南埕镇西山村,雷峰镇瑞坂村,盖德镇有济村,杨梅乡云溪村,美湖镇洋坑村,龙门滩镇苏洋村,国宝乡南斗村;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崧山村,洛阳镇西塘村。

市县补助村庄:洛江区马甲镇梧峰村,罗溪镇翁山村、新东村;石狮市永宁镇下宅村,锦尚镇锦尚村、谢厝村;晋江市东石镇塔头刘村、潘山村,安海镇坑边村、山兜村;南安市乐峰镇厚阳村中保红坑自然村、福山村樟仔洋自然村,新镇省身村库内自然村,仑苍镇焦坑村,罗东镇埔心村小坝自然村;惠安县东岭镇许山头村、涂厝村,崇武镇龙西村,净峰镇净南村、墩南村,小岞镇新桥村;安溪县蓝田乡蓝二村,西坪镇大垅格村,芦田镇鸿都村,祥华乡白坂村、白荇村,湖上乡盛富村,龙涓乡福都村、山坛村,龙门镇仙西村,福田乡丰田村,长坑乡南斗村,金谷镇丽山村,魁斗镇蓬庭村;永春县苏坑镇东坑村,蓬壶镇美林村,湖洋镇吴岭村;德化县赤水镇西洋村,桂阳乡涌溪村,大铭乡联春村,水口镇昆坂村,春美乡新阁村,汤头乡汤头村,葛坑镇下岭村,三班镇岭头村;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浮山村,百崎乡下埭村,东园镇玉坂村。

二、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名单(12个)

洛江区马甲镇炉田村;泉港区峰尾镇上楼村;石狮市永宁镇新沙堤村;晋江市新塘街道杏坂社区;南安市丰州镇环山村;惠安县山霞镇田墘村;安溪县参内乡岩前村,蓬莱镇吾邦村;永春县吾峰镇梅林村,石鼓镇吾江村;德化县杨梅乡云溪村;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崧山村。

三、美丽乡村备选名单(23个)

泉港区南埔镇沙格村,界山镇大前村,前黄镇后张村;晋江市金井镇丙洲村,新塘街道南塘社区,紫帽镇洋店村;南安市眉山乡外寨村,梅山镇东垵村,码头镇枫树村,英都镇英东村;安溪县白濑乡白濑村,蓝田乡内春村,尚卿乡中兴村,祥华乡和春村,龙涓乡安美村;永春县达埔镇溪源村,坑仔口镇西坪村;德化县桂阳乡梓溪村,上涌镇曾坂村,南埕镇梓垵村;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玉霞村,洛阳镇下曾村,东园镇长新村。



 

附件2

2017年美丽乡村检查验收评分表(仅供参考)

 

村庄名称:                         村庄联系人:                        调查人员:                    时间:2018    

基本项

项目

工作内容

验收评价内容

验收评价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一、

生活污水有效治理

1.三格式化粪池建设

完成三格式化粪池新建改造任务,三格式化粪池覆盖率达到全村有人居住户数(栋)的90%

□达到有人居住户数的90%

□未达到有人居住户数的90%

2.尾水有效处理

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的尾水进入田间,用于农业灌溉,或进入氧化塘、人工湿地、生态滤池等处理设施,不得直接排入溪流。

□无尾水直排;

1-4处尾水直排,污染不严重

5处以上尾水直排,污染严重

3.黑臭水体治理

沟渠畅通,水沟、水体、水塘无黑臭,禽畜养殖,粪便污水应及时处理。

□无黑臭水体;

1-4处黑臭水体,污染不严重

5处以上黑臭水体,污染严重

二、

生活垃圾有效处理

4.垃圾清扫保洁

无生活垃圾乱堆放现象,道路、溪流、沟渠、池塘、房前屋后及公共场所等干净整洁。

□无垃圾,无随意倾倒;

□零星垃圾少于10处;

□陈年垃圾(>10m2)少于4处;

□垃圾直接倾倒溪流、池塘等少于5

□零星垃圾10处以上;

□陈年垃圾(>10m24处以上;

□垃圾直接倾倒溪流、池塘等5处以上

5.设施设备配置

每户配备干湿两个垃圾桶,村主干道按需配置垃圾桶,有垃圾专用运输车。

□配置齐全;

□配置较为齐全

□配置严重不足

6.垃圾有效处理

城镇周边村庄转运处理,边远村庄就地分类处理。将湿垃圾收集堆肥发酵后农用;不可降解的干垃圾应妥善储存、定期外运集中处理;可再生干垃圾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转运处理。

不得将生活垃圾直接焚烧、干湿不分、简易堆放,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无焚烧;

□有焚烧,不常见;

□转运统一处理

□就地分类,实现无害化处理

□有焚烧,且常见;

□干湿不分、简易堆放,污染严重

三、

裸房整治示范带动

7.裸房整治(农房建设)有示范户带动

开展裸房整治,形成协调风貌;新建住宅选用省、市、县通用图建设。整治裸房和新建房屋能起示范作用的示范户不少于5户。

5户以上示范户

 

□无示范户或未达到5

 

注:1.基本项为所有美丽乡村必须完成的任务,以上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为不合格。

2.三格式化粪池建设要达到:满足符合使用人口的容量、符合要求的连接管、可清掏(半年一次)、防渗漏等标准要求。

 

评价项

项目

工作内容

验收评价内容

评分办法

分值

省级验收

一、

建筑风貌

40

1.裸房整治

20分)

开展裸房整治,因地制宜引导村民采取粉刷、垂直绿化、艺术装饰、遮挡等方式装饰“裸房”,有条件的“平改坡”或“平改绿”,协调房屋外观。

裸房整治效果好、建筑风貌好的本项得13-20分,整治效果一般、建筑风貌一般的得6-12分,未开展裸房整治、建筑风貌差的得0-5分。

20

 

2.农房建设管理

10分)

引导推广省、市、县通用图建设农房,农房建设按程序报批,按批准的位置、面积、层数、色彩、外观进行建设,杜绝违法建设。

现场随机抽查新建住宅5户,报批程序不完整的一处扣1分,不按批准建设的一处扣1分。新建住宅管理失控,层数、面积超标严重的,本项不得分。

10

 

3.传统风貌保护

10分)

保护具有传统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的房屋,不得随意拆除和进行破坏风貌的改造。

发现一处破坏风貌的现象扣2分,扣完为止。

10

 

二、

环境整洁

20

4.拆除破败无用房屋(8)

拆除房前屋后、村庄周边的简易搭盖、违章搭盖及破旧的鸡圈、猪圈、牛羊圈等。

发现1处未拆除的扣2分,扣完为止。

8

 

5.物品用具摆放整齐(8分)

房前屋后生产生活用品、用具以及农产品等摆放清楚。

发现1处未摆放清楚的扣2分,扣完为止。

8

 

6.卫生公厕(4分)

建设1个以上水冲式公厕,尾水经过收集处理。

有水冲式公厕得2分;尾水经收集处理得2分。

4

 

三、

乡土特色

20

7.因地制宜

7分)

村道因地制宜适度硬化,保留和修复传统街巷,建设简易生态停车场。广场、空地等不得水泥过度硬化,严禁建设大公园、大广场、大村牌、大牌坊、大亭子等“形象工程”。

有上述禁止行为的,发现1处扣2分,扣完为止。

7

 

8.自然生态保护

7分)

保留村庄自然风貌,尽量做到不挖山、不填塘、不砍树、不改路;溪流、池塘、沟渠建设生态驳岸,避免驳岸过度硬化,破坏溪流生态。

有上述禁止行为的,发现1处扣2分,扣完为止。

7

 

9.乡土材料利用

6分)

房前屋后菜地化,采用乡土材料和乡土植物;山边、水边、田间步道变绿道,鼓励建设田野公园。

乡土气息浓郁得5-6分,一般得3-4分,差的得分0-2分。

6

 

四、

长效机制

20

10.机构建设(7分)

成立美丽乡村建设理事会、合作社或类似机构,并发挥有效作用。

有成立相关机构得4分,能发挥有效作用得3分。

7

 

11.制度完善(6分)

制定村规民约,完善保洁制度。按村庄人口5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人员工资有保障,公用设施正常运转。

有村规民约得2分,人员配备到位得2分,公用设施正常运转得2分。

6

 

12.公众参与(7分)

设置宣传栏,实时公布项目建设进度表,形成全民监督;结合宣传栏设置村民环境卫生红黑榜、家庭星级评比等,引导村民投工投劳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有设置宣传栏得2分,有红黑榜、家庭星级评比得2分,有投工投劳得3分。

7

 

注:评价项为得分项,美丽乡村示范村达到90分以上合格,美丽乡村重点村和一般村达到70分以上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