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公布2018年 “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村庄名单的通知泉建村〔2018〕41号
日期:2018/5/4 来源: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人气:3各相关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局、财政局: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村庄名单的通知》(闽建村函〔2018〕44号)(请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www.fjjs.gov.cn“行业管理”中的“村镇建设”专栏下载)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抓紧落实。
一、明确工作重点。2018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要突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房整治和农村公厕新建改造四项工作重点,同步推进村庄房前屋后及杆线整治。其中,农村污水治理要求村庄污水处理覆盖率不小于村庄常住户数的90%;农村垃圾治理要求垃圾桶干湿分离,建立保洁常态化机制;农房整治要求整治半拉子房(裸房),打造一批整治示范户;农村公厕新建改造要求每村至少有1座以上标准水冲式公厕。具体验收标准以省住建厅发布为准。
二、制定整治方案。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突出以上重点任务,参照《2017年美丽乡村检查验收评分表》(详见附件2)评价内容,组织乡镇逐村制定美丽乡村整治工作方案,整治方案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整治清单(对比照片)、计划投资、时间节点、责任人及电话等内容。方案由县级住建部门汇总审核后,于5月15日前报市住建局备案。
三、落实配套资金。各县(市、区)要根据公布的名单,落实县级配套补助资金,并主动与林业、农业、国土、水利、旅游、库区移民等部门对接,统筹安排整治项目和资金。
四、加强信息填报。指定专人及时汇总村庄整治项目进度,于每月28日前按要求上报美丽乡村建设进度报表(详见附件3),并同步录入福建省宜居环境建设项目在线管理系统,数据口径保持一致。
五、开展督促检查。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每季度对辖区2018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市住建局将每季度抽取2-3个县(市、区)对美丽乡村进行抽查,对整治进度严重滞后的村庄,将从“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名单中清出,由其他备选整治村庄递补,并追回“以奖代补”资金,检查结果同年底绩效成绩挂钩。
六、提供技术服务。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可结合实际,向省住建厅推荐拟重点打造的村庄列入省闽台合作建设项目,由省青年建筑师协会帮助协调对接台湾设计团队,提供陪伴式服务。
省住建厅联系人:傅文萍,联系电话:0591-87628176,电子邮箱:835579473@qq.com。
市住建局联系人:王智斌,联系电话:22178979;
庄玮君,联系电话:22179628;
电子邮箱:sxczb22178953@163.com。
附件:1. 2018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村庄名单(泉州市部分)
2. 2017年美丽乡村检查验收评分表(仅供参考)
3.2018年 月美丽乡村建设进度报表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财政局
2018年4月27日
附件1
2018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
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村庄名单
(泉州部分)
一、美丽乡村建设“千村整治”村庄名单(131个)
(一)城市进出口干道两侧的村庄(12个)
省级补助村庄:泉港区南埔镇凤翔村,晋江市新塘街道杏田社区、杏坂社区;南安市柳城街道祥堂村瑞安自然村,水头镇朴一村;惠安县黄塘镇省吟村,涂寨镇曲江村,辋川镇峰崎村;永春县桃城镇花石村。
市县补助村庄:泉港区峰尾镇上楼村;晋江市灵源街道张前社区;永春县下洋镇下洋村。
(二)旅游景区周边的村庄(7个)
省级补助村庄:泉港区后龙镇涂坑村;石狮市永宁镇新沙堤村;南安市丰州镇环山村,蓬华镇镇苏厝村中心区自然村;永春县岵山镇北溪村,横口乡环峰村。
市县补助村庄:永春县一都镇仙友村。
(三)“六江两溪”1公里范围内的村庄(13个)
省级补助村庄:泉港区前黄镇凤山村;南安市洪梅镇洪梅村后按自然村,美林街道松岭村顶角自然村,梅山镇芸塘村;安溪县白濑乡上格村;永春县石鼓镇吾江村。
市县补助村庄:南安市英都镇荣星村后店(坝头自然村),霞美镇沃柄村,东田镇彭溪村尾辽自然村,洪濑镇谯琉村西塘尾自然村,金淘镇毓南村中角自然村,康美镇赤岭村中埔头自然村;永春县锦斗镇珍卿村。
(四)公路铁路沿线(300米范围内)的村庄(11个)
省级补助村庄:泉港区涂岭镇松园村;永春县坑仔口镇魁斗村,介福乡龙津村,东平镇东山村;德化县上涌镇西溪村。
市县补助村庄:泉港区山腰街道海滨村;永春县玉斗镇玉斗村,蓬壶镇东星村,达埔镇东园村,五里街镇吾边村,东关镇溪南村。
(五)其他区域的村庄(88个)
省级补助村庄:洛江区马甲镇炉田村,河市镇山边村,虹山乡苏山村;泉港区界山镇玉湖村;石狮市永宁镇金埭村,锦尚镇厝上村;晋江市金井镇福全村、南江村;南安市官桥镇泗溪村下畲自然村,石井镇桥头村,码头镇高山村岩岭自然村;惠安县崇武镇海门村,山霞镇田墘村,东桥镇坑尾村,涂寨镇胡厝村;安溪县参内乡岩前村,蓬莱镇吾邦村、鸿福村,大坪乡双美村,尚卿乡后福村,感德镇炉地村、福德村,龙涓乡龙房村,虎邱镇石山村,剑斗镇前炉村,城厢镇雅兴村;永春县桂洋镇库湖村,吾峰镇梅林村,仙夹镇龙湖村、德田村;德化县浔中镇祖厝村,南埕镇西山村,雷峰镇瑞坂村,盖德镇有济村,杨梅乡云溪村,美湖镇洋坑村,龙门滩镇苏洋村,国宝乡南斗村;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崧山村,洛阳镇西塘村。
市县补助村庄:洛江区马甲镇梧峰村,罗溪镇翁山村、新东村;石狮市永宁镇下宅村,锦尚镇锦尚村、谢厝村;晋江市东石镇塔头刘村、潘山村,安海镇坑边村、山兜村;南安市乐峰镇厚阳村中保红坑自然村、福山村樟仔洋自然村,新镇省身村库内自然村,仑苍镇焦坑村,罗东镇埔心村小坝自然村;惠安县东岭镇许山头村、涂厝村,崇武镇龙西村,净峰镇净南村、墩南村,小岞镇新桥村;安溪县蓝田乡蓝二村,西坪镇大垅格村,芦田镇鸿都村,祥华乡白坂村、白荇村,湖上乡盛富村,龙涓乡福都村、山坛村,龙门镇仙西村,福田乡丰田村,长坑乡南斗村,金谷镇丽山村,魁斗镇蓬庭村;永春县苏坑镇东坑村,蓬壶镇美林村,湖洋镇吴岭村;德化县赤水镇西洋村,桂阳乡涌溪村,大铭乡联春村,水口镇昆坂村,春美乡新阁村,汤头乡汤头村,葛坑镇下岭村,三班镇岭头村;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浮山村,百崎乡下埭村,东园镇玉坂村。
二、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名单(12个)
洛江区马甲镇炉田村;泉港区峰尾镇上楼村;石狮市永宁镇新沙堤村;晋江市新塘街道杏坂社区;南安市丰州镇环山村;惠安县山霞镇田墘村;安溪县参内乡岩前村,蓬莱镇吾邦村;永春县吾峰镇梅林村,石鼓镇吾江村;德化县杨梅乡云溪村;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崧山村。
三、美丽乡村备选名单(23个)
泉港区南埔镇沙格村,界山镇大前村,前黄镇后张村;晋江市金井镇丙洲村,新塘街道南塘社区,紫帽镇洋店村;南安市眉山乡外寨村,梅山镇东垵村,码头镇枫树村,英都镇英东村;安溪县白濑乡白濑村,蓝田乡内春村,尚卿乡中兴村,祥华乡和春村,龙涓乡安美村;永春县达埔镇溪源村,坑仔口镇西坪村;德化县桂阳乡梓溪村,上涌镇曾坂村,南埕镇梓垵村;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玉霞村,洛阳镇下曾村,东园镇长新村。
附件2
2017年美丽乡村检查验收评分表(仅供参考)
村庄名称: 村庄联系人: 调查人员: 时间:2018年 月 日
基本项 |
项目 |
工作内容 |
验收评价内容 |
验收评价结果 | |
合格 |
不合格 | ||||
一、 生活污水有效治理 |
1.三格式化粪池建设 |
完成三格式化粪池新建改造任务,三格式化粪池覆盖率达到全村有人居住户数(栋)的90%。 |
□达到有人居住户数的90% |
□未达到有人居住户数的90% | |
2.尾水有效处理 |
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的尾水进入田间,用于农业灌溉,或进入氧化塘、人工湿地、生态滤池等处理设施,不得直接排入溪流。 |
□无尾水直排; □1-4处尾水直排,污染不严重 |
□5处以上尾水直排,污染严重 | ||
3.黑臭水体治理 |
沟渠畅通,水沟、水体、水塘无黑臭,禽畜养殖,粪便污水应及时处理。 |
□无黑臭水体; □1-4处黑臭水体,污染不严重 |
□5处以上黑臭水体,污染严重 | ||
二、 生活垃圾有效处理 |
4.垃圾清扫保洁 |
无生活垃圾乱堆放现象,道路、溪流、沟渠、池塘、房前屋后及公共场所等干净整洁。 |
□无垃圾,无随意倾倒; □零星垃圾少于10处; □陈年垃圾(>10m2)少于4处; □垃圾直接倾倒溪流、池塘等少于5处 |
□零星垃圾10处以上; □陈年垃圾(>10m2)4处以上; □垃圾直接倾倒溪流、池塘等5处以上 | |
5.设施设备配置 |
每户配备干湿两个垃圾桶,村主干道按需配置垃圾桶,有垃圾专用运输车。 |
□配置齐全; □配置较为齐全 |
□配置严重不足 | ||
6.垃圾有效处理 |
城镇周边村庄转运处理,边远村庄就地分类处理。将湿垃圾收集堆肥发酵后农用;不可降解的干垃圾应妥善储存、定期外运集中处理;可再生干垃圾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转运处理。 不得将生活垃圾直接焚烧、干湿不分、简易堆放,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
□无焚烧; □有焚烧,不常见; □转运统一处理 □就地分类,实现无害化处理 |
□有焚烧,且常见; □干湿不分、简易堆放,污染严重 | ||
三、 裸房整治示范带动 |
7.裸房整治(农房建设)有示范户带动 |
开展裸房整治,形成协调风貌;新建住宅选用省、市、县通用图建设。整治裸房和新建房屋能起示范作用的示范户不少于5户。 |
□5户以上示范户 |
□无示范户或未达到5户 |
注:1.基本项为所有美丽乡村必须完成的任务,以上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为不合格。
2.三格式化粪池建设要达到:满足符合使用人口的容量、符合要求的连接管、可清掏(半年一次)、防渗漏等标准要求。
评价项 |
项目 |
工作内容 |
验收评价内容 |
评分办法 |
分值 |
省级验收 |
一、 建筑风貌 40分 |
1.裸房整治 (20分) |
开展裸房整治,因地制宜引导村民采取粉刷、垂直绿化、艺术装饰、遮挡等方式装饰“裸房”,有条件的“平改坡”或“平改绿”,协调房屋外观。 |
裸房整治效果好、建筑风貌好的本项得13-20分,整治效果一般、建筑风貌一般的得6-12分,未开展裸房整治、建筑风貌差的得0-5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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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房建设管理 (10分) |
引导推广省、市、县通用图建设农房,农房建设按程序报批,按批准的位置、面积、层数、色彩、外观进行建设,杜绝违法建设。 |
现场随机抽查新建住宅5户,报批程序不完整的一处扣1分,不按批准建设的一处扣1分。新建住宅管理失控,层数、面积超标严重的,本项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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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传统风貌保护 (10分) |
保护具有传统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的房屋,不得随意拆除和进行破坏风貌的改造。 |
发现一处破坏风貌的现象扣2分,扣完为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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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环境整洁 20分 |
4.拆除破败无用房屋(8分) |
拆除房前屋后、村庄周边的简易搭盖、违章搭盖及破旧的鸡圈、猪圈、牛羊圈等。 |
发现1处未拆除的扣2分,扣完为止。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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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物品用具摆放整齐(8分) |
房前屋后生产生活用品、用具以及农产品等摆放清楚。 |
发现1处未摆放清楚的扣2分,扣完为止。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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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卫生公厕(4分) |
建设1个以上水冲式公厕,尾水经过收集处理。 |
有水冲式公厕得2分;尾水经收集处理得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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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乡土特色 20分 |
7.因地制宜 (7分) |
村道因地制宜适度硬化,保留和修复传统街巷,建设简易生态停车场。广场、空地等不得水泥过度硬化,严禁建设大公园、大广场、大村牌、大牌坊、大亭子等“形象工程”。 |
有上述禁止行为的,发现1处扣2分,扣完为止。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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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自然生态保护 (7分) |
保留村庄自然风貌,尽量做到不挖山、不填塘、不砍树、不改路;溪流、池塘、沟渠建设生态驳岸,避免驳岸过度硬化,破坏溪流生态。 |
有上述禁止行为的,发现1处扣2分,扣完为止。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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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乡土材料利用 (6分) |
房前屋后菜地化,采用乡土材料和乡土植物;山边、水边、田间步道变绿道,鼓励建设田野公园。 |
乡土气息浓郁得5-6分,一般得3-4分,差的得分0-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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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长效机制 20分 |
10.机构建设(7分) |
成立美丽乡村建设理事会、合作社或类似机构,并发挥有效作用。 |
有成立相关机构得4分,能发挥有效作用得3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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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制度完善(6分) |
制定村规民约,完善保洁制度。按村庄人口5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人员工资有保障,公用设施正常运转。 |
有村规民约得2分,人员配备到位得2分,公用设施正常运转得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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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公众参与(7分) |
设置宣传栏,实时公布项目建设进度表,形成全民监督;结合宣传栏设置村民环境卫生红黑榜、家庭星级评比等,引导村民投工投劳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
有设置宣传栏得2分,有红黑榜、家庭星级评比得2分,有投工投劳得3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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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评价项为得分项,美丽乡村示范村达到90分以上合格,美丽乡村重点村和一般村达到70分以上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