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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监督检查的通知

日期:2018/4/25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 人气:3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做好住建部节能检查迎检准备,根据2018年省厅督促检查工作计划,决定于近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4月26日-5月10日。

  二、检查行程

  (一)检查范围。一是检查中央资金补助的项目,重点为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福州、厦门)示范项目、国家重点改造示范高校(集美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二是检查省级资金补助的省属项目,重点为省直机关办公、省属医院和以省管理为主的高校。

  (二)检查方式。采取“双随机”检查,从已进入施工或完工项目清单中随机抽取检查项目,从省海峡绿色发展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

  (三)现场内容。各项目进展情况,包括项目诊断报告、改造方案、测评验收报告以及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等。

  三、具体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填写所在城市进展情况表(附件1),省属项目请提供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2),于4月28日前寄送省住建厅和隶属省直部门。

  (二)商请省财政厅、教育厅、卫计委、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检查,请省海峡绿色发展中心协助进行现场指导。检查组具体行程和检查项目另行通知,受检项目需提供节能诊断报告、节能改造方案等过程性材料及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证明材料,请受检地市建设局或省属项目业主派专人做好协助工作。

  (三)检查组食宿按规定从简安排,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要求。

  联系人:张富城,电话:0591-87613744。

  附件:1.____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进展情况表

     2.省属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进展情况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