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聚焦]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物业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4/10 来源: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人气:4

泉建房〔201823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建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市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及《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泉政文〔20171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物业小区实际,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住建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工作领导,将垃圾分类作为创建卫生城市、精神文明小区卫生环境的工作目标,物业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居民满意度的重要着力点。

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各地住建部门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垃圾分类工作职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业主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建立健全小区卫生管理制度,充实保洁队伍,合理设置分类垃圾箱、分类垃圾桶等分类收集容器,并做好垃圾分类设施管理、维护工作。已开展分类收集的垃圾要严格分类转运,尤其是易腐垃圾和有害垃圾的处置。

三、培育典型,示范推动

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强巡查,通过卫生考评、双随机检查等工作,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落实。对落实情况较差的物业小区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记入不良信用评价记录。将物业小区垃圾分类情况作为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推荐和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选的必检内容,激发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同时,借鉴鲤城金山社区的垃圾分类网格化管理和晋江梅庭社区的“废品置换计划”等成功经验,探索、推广典型措施,以典型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落实。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住建部门要深入物业小区进行宣传引导,大力营造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物业项目所属辖区开展相关知识普及宣传工作,加大人力、物力投入,通过小区宣传栏、电子显示屏、业主微信群等载体,以及举办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提高业主对垃圾分类意义的认识及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引导业主养成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回收的良好习惯。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