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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省级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人员的通知

日期:2018/1/3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 人气:2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规范我省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根据《福建省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试行)》(闽建〔2017〕8号),省厅将组建省级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人员库。具体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一)专家

  1.持有相应专业高级以上职称或一级建造师、一级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

  2. 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施工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建设领域业务不少于10年;

  3. 身体健康,年龄55周岁以下,无不良行为记录;

  4. 熟悉建筑市场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

  5.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不谋私利、廉洁自律、热心协助各级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6. 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二)执法人员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

  2. 在建设主管部门(含下属事业单位)从事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满5年以上的在职人员。参加过省、市级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的人员,优先推荐。

  3. 持有福建省行政执法证。

  二、其他

  (一)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和执法人员(推荐人数分配表详见附件1),并于2018年1月15日前报送省厅建筑业处。

  (二)报送材料包括《福建省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人员库专家登记表》(附件2)、《福建省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人员库执法人员登记表》(附件3)、《省级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人员库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

  (三)报送材料应包括纸质和电子版(word文档)。纸质报送材料应为一式二份。电子版报送材料应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缪薛辉 联系电话:0591-87516529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 省住建厅建筑业处

  电子邮箱:st503@126.com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