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省级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人员的通知
日期:2018/1/3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 人气:2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规范我省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根据《福建省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试行)》(闽建〔2017〕8号),省厅将组建省级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人员库。具体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一)专家
1.持有相应专业高级以上职称或一级建造师、一级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
2. 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施工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建设领域业务不少于10年;
3. 身体健康,年龄55周岁以下,无不良行为记录;
4. 熟悉建筑市场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
5.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不谋私利、廉洁自律、热心协助各级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6. 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二)执法人员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
2. 在建设主管部门(含下属事业单位)从事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满5年以上的在职人员。参加过省、市级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的人员,优先推荐。
3. 持有福建省行政执法证。
二、其他
(一)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和执法人员(推荐人数分配表详见附件1),并于2018年1月15日前报送省厅建筑业处。
(二)报送材料包括《福建省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人员库专家登记表》(附件2)、《福建省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人员库执法人员登记表》(附件3)、《省级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人员库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
(三)报送材料应包括纸质和电子版(word文档)。纸质报送材料应为一式二份。电子版报送材料应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缪薛辉 联系电话:0591-87516529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 省住建厅建筑业处
电子邮箱:st503@126.com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