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建设预验收的通知闽建办村函[2017]40号
日期:2017/11/25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 人气:2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按照工作部署,从2017年11月底至12月上旬,我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地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省政府重点扶持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改善提升情况开展预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验收内容。列入今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村庄309个(全年整治村庄1030个,抽查其中30%);重点改善提升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15个。
二、预验收分工。福建工程学院负责三明、南平,联系人:黄莉芸18960867951;华侨大学负责漳州、龙岩,联系人:林翔15080334018;厦门理工学院负责厦门、泉州、莆田,联系人:刘静15659836815;省村镇建设发展中心负责福州、宁德、平潭,联系人:范琴18650713632。
三、预验收方式。采取随机抽查方式,按照抽查率30%以上的要求,对设区市先抽查1个县,抽查结束后再抽查第2个县,依此直至抽查完毕。预验收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四、预验收其他事项
(一)各市、县(区)对照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改善提升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检查验收标准先期开展自查,将自查情况提交验收组,存在不足的即行整改。
(二)各村应向验收组提供村庄常住人口数量表、新建改造三格化粪池台账及其他相关整治建设档案。
(三)各验收组对照验收项目,按照评分表进行逐一打分评价。
(四)预验收结束后,各验收组要形成书面验收报告,于2017年12月15日前报送省厅村镇处。
(五)明年1月中旬,第三方机构将开展年终验收工作,本次预验收结束后,各地应按验收组要求做好整改,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完成各项整治建设任务,并做好年终验收准备。
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预验收工作,认真做好配合。验收工作总联络人:傅文萍,0591-87628176,15205051899,87547200(传真)。
附件:1.2017年美丽乡村检查验收评分表
2.福建省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美丽乡村裸房整治示范要求的通知
3.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检查验收评分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