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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11/14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 人气:3

各设区市建设局、规划局(委)、福州市园林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泉州市公用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发委、规划局,各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为全面深入贯彻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推进风景名胜区和世界遗产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城〔2017〕16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请你们一并执行。

  一、重视保护管理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做好风景名胜区和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汲取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深刻教训,牢固树立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梳理工作中出现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及时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及管理措施,进一步做好风景名胜区和世界遗产的资源保护和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二、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一)推进层级管理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构成的三级管理机构。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要全面掌握各辖区内风景名胜区情况,加强组织实施和工作协调,强化监管职责,做好指导、检查和服务工作。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与地方规划、国土资源、环保、林业、旅游、文物、宗教等相关部门和当地乡镇、村等有关方面的协调机制。

  (二)加强管理机构建设。风景名胜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理顺管理机制,落实法规赋予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实施统一管理的职能,有条件的风景名胜区应建立执法机构。福清石竹山、古田翠屏湖、永春大鹏山-魁星岩、建瓯陈家山大峡谷等4处省级风景名胜区要尽快成立管理机构,鼓浪屿-万石山、风动石-塔屿、七仙洞-淘金山等由片区组合而成的风景名胜区要改变分散管理现状,实现统一有效管理。

  三、强化规划编制管控

  (一)加快总规编制进度,提高规划编制质量,科学严格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合理规划可建设利用空间,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2015年前设立的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要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并上报审批,总体规划于1992年批准实施的风景名胜区要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新一轮总规编制,2020年前到期或2001年前批准实施的总体规划的评估工作要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并适时启动总体规划重新编制工作。

  (二)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应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要求,并履行审批手续。重大建设项目选址方案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经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省住建厅核准。其他建设项目选址方案,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报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准,并抄送省住建厅备案。

  (三)重大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一是涉及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的公路、铁路、机场、桥梁涵洞、隧道、港口、码头、高压输变电线路、水库塘坝、防洪工程等交通、电力、水利等基础工程设施;二是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人防工程、索道、缆车、户外电梯、轨道交通、大型给排水设施等设施;三是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宾馆酒店、大型文化体育与游乐设施、宗教寺庙建筑、游客接待中心、出入口标志性建(构)筑、停车场等公共服务和游览设施;四是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投资规模3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改扩建项目;五是省住建厅认定的与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关系密切的其他有关建设项目。

  四、加大保护监管力度

  (一)加强自然和人文资源保护。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要按照《福建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严格执行规划实施和资源保护状况年度报告制度,抓紧开展古树名木、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文物古迹等资源普查,并建立档案和基础数据库。核查确认风景名胜区范围边界和各级保护区界线,规范设立风景名胜区徽志、界碑界桩。

  (二)强化执法监督。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要建立管护组织,定时定人开展风景名胜区管护巡查,并签字留痕;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定期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对综合执法结果予以通报。

  (三)严肃处理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要全面排查和依法整治违规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的活动和建设项目,风景名胜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组织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限期整改。重大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或整改不力的要予以挂牌督办,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推进管理能力建设

  (一)提高景区管理水平。加强信息化技术在风景名胜区的应用,推进资源环境监测、视频监控、客流量监测等系统研发,有条件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智慧景区”建设。组织管理人员开展政策法规、运营管理、安全应急等多方面的专题培训和调研学习,提升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形成风景名胜区管理的专业人才队伍。

  (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会等开展合作,共同研究管理存在问题和解决对策。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制度,构建公众参与平台,鼓励公众、媒体、社会组织对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监督管理进行监督。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要成立固定的志愿者队伍,组织志愿者参与风景名胜区的宣传、服务、监管工作。完善风景名胜区规划公开公示制度,建立健全风景名胜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制度,对媒体报道和公众投诉举报的案件要及时查办、及时通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