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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中铁十四局集团隧道工程有限公司在我省承揽新的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7/10/13 来源: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 人气:2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房管局、公用局、园林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2017年2月12日,由中铁十四局集团隧道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厦门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1标段二工区海沧大道站-东渡路站区间,右线盾构现场发生一起较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根据《厦门市海沧“2•12”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及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复、厦门市建设局提交的《厦门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土建施工(1标段)工程事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情况的报告》及相关证据材料,认定该司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施工现场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情况。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管理办法》(闽建〔2016〕4号)第十四条等有关规定,决定对中铁十四局集团隧道工程有限公司作出暂停在我省境内承接新的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2年的处理,时间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计算。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予以公告。

  对该企业在我省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请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