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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级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7/8/23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 人气:3

各市、县规划局(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规划局,各有关编制单位,各会员单位:

  为推动规划设计行业技术进步,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充分发挥广大城乡规划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省城乡规划的科学编制与创新,根据住建部、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和省住建厅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省级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年度申报范围是我省规划编制单位近年来承接或为主承接的,或省外规划编制单位在我省设立的分支机构在省内承接的,已经过审查批准并付诸实施,能初步反映规划实施效果或对下一层次规划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城乡规划设计项目。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应是2017年7月31日以前经规定程序审查批准并付诸实施的项目。具体包括以下五大类:

  城市规划类: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城乡规划设计标准(导则)、城市设计及有关规划研究项目;

  村镇规划类: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域乡村建设规划、镇村体系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发展规划、镇详细规划、小城镇设计、村庄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及有关研究类项目;

  城市勘测类:为城乡规划服务的城市测绘地理信息与勘测项目;

  规划信息类:城乡规划信息化系统开发、应用及研究等项目;

  风景园林类: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风景名胜区其他规划设计、园林绿化规划、景观规划设计及研究类项目。

  二、评奖等级和标准

  本年度规划设计奖分一、二、三等奖及表扬奖。其水平应达到以下标准:

  一等奖:在全省同类项目中居最高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内领先水平;在规划理念和方法方面有突出的创新,对提升行业技术进步作用重大,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二等奖:在全省同类项目中居领先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在规划理念和方法方面有较大创新,对提升行业技术进步作用较大,取得较大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三等奖:在全省同类项目中居先进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内较高水平,对提升行业技术进步和提高经济、社会、环境效益起到明显的推动作用。

  表扬奖:在某些方面具有同类项目的省内较高水平,对提升行业技术进步和提高经济、社会、环境效益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或是地区范围内有一定代表性的优秀项目。

  三、评选办法

  1.本年度省级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评选的具体工作由福建省城市规划学会、福建省村镇建设发展中心、福建省风景园林学会共同承担。

  2.本次评选获二等奖及以上项目推荐参加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项目评选。

  四、申报具体事项

  (一)申报材料

  1.项目基础材料

  (1)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2)项目登记表(见附件2);

  (3)申报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评价意见;

  (4)项目联合完成报告书(有合作单位的提供);

  (5)申报项目未在异地参评证明(省外编制单位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承担的项目、与省外编制单位合作开展的项目、以及省内编制单位在省外承担的项目提供)

  (6)申报单位的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规划类项目应提交能体现对同一层次相关规划或下一层次城乡规划有着重要作用和意义的材料,其中法定规划应附该项目批复文件,修建性详细规划应附较完整的实施照片,村镇的规划设计建设实例,经过一个冬夏的使用考验;

  (8)勘测、信息类项目应附技术总结报告、验收报告等材料。

  以上材料的有关内容应合装成册(A4开本、竖装)。

  2.项目正式成果(含文本、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图册等)一式两套,装订成A3或A4开本。

  3.项目电子光盘一份,主要内容及格式要求如下:

  (1)项目正式成果和实施照片电子文件。文本、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等文字材料的文件格式为PDF;规划设计图、实施照片的文件格式为JPG或PNG。

  (2)项目演示文件。主要介绍项目的思路、主要内容、特点及实施情况等,文件格式为PPT或MP4格式,大小不超过100M,分辨率1280*720,播放时间不超过10分钟,配解说不配音乐。

  (二)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表(原件)按照表格要求填写、打印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项目所在市(县)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在申报表中签署评价意见,并加盖公章;

  2.项目登记表(原件)由申报单位统一填报,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申报项目为多个单位合作完成的,申报单位应在申请前征求合作单位意见,对项目完成单位和项目主要完成人员名单次序协商一致后,形成“项目联合完成报告书”(原件),并加盖所有完成单位公章;

  4.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并于省内承接项目的省外编制单位需提供由总院出具的申报项目未在异地参评证明,加盖公章;

  5.文本、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图册装订应严格按A3或A4尺寸;

  6.光盘刻录完成后,装入硬塑盒内,注明项目名称,确保播放质量;

  7.申报单位对其申报的所有项目材料负责,评审工作开始后,若提出调整或修改,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报单位承担。

  8.申报项目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上报后将不予退回,请自留备份。

  9.本次评选活动不向申报单位收取申报费。

  10.此前已申报过本奖的项目不再受理。

  11.申报材料请于2017年9月20日前报送至各类别组织单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未按类别报送、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具体接收地址为:

  (1)城市规划类、城市勘测类、规划信息类

  单位:福建省城市规划学会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6号福建省住建厅金山办公区8024室 福建省城市规划学会秘书处

  邮编:350008

  联系人:何 云 电话:18659118530

  张竟如 电话:13509351710

  邮箱:303598378@qq.com

  (2)村镇规划类

  单位:福建省村镇建设发展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6号福建省住建厅金山办公区305室

  邮编:350008

  联系人:叶翔 电话:15659165818

  邮箱:165500466@qq.com

  (3)风景园林类

  单位:福建省风景园林学会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工交大院47栋308室

  邮编:350001

  联系人:陈文建 电话:13950398008

  邮箱:fjfy52@163.com

  10.评优表格可登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fjjs. gov.cn下载。

  附件:1.2017年度省级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项目申报表

     2.2017年度省级城乡规划设计奖申报项目登记表

 

               福建省城市规划学会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