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筑业协会关于开展小规模专业 “八大员”职业能力考核评价的预通知
日期:2017/8/9 来源:福建省建筑业协会 作者: 人气:3闽建协﹝2017﹞3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闽建〔2014〕10号、闽建人〔2014〕35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小规模专业“八大员”岗位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闽建人〔2016〕6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小规模专业“八大员”职业能力考核评价前期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福建省建筑业协会举办的小规模专业“八大员”考核评价工作是在福建省建设人才与科技发展中心监督指导下,由福建省建筑业协会负责统一管理、考核发证;福建省建筑业协会有关分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具体实施分会名称及内容如下:
1.福建省建筑业协会消防行业分会:负责消防工程施工员、质量员的报名组织、资格初审、培训教学、证书打印等日常管理工作;
2.福建省建筑业协会建筑智能化分会:负责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员、质量员的报名组织、资格初审、培训教学、证书打印等日常管理工作;
3.福建省建筑业协会金属结构与建材分会:负责建筑幕墙、门窗工程和钢结构工程施工员、质量员的报名组织、资格初审、培训教学、证书打印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申报考核评价岗位
小规模专业“八大员”职业能力考核评价目前仅设置施工员和质量员两个岗位,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包含建筑智能化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幕墙门窗工程、消防工程四个专业子类。
三、考核评价方式
小规模专业“八大员”岗位职业能力采取综合评价方式进行,包含:
(1)专业学历:以文化程度为评价指标;
(2)职业经历:以施工现场职业实践年限为评价指标;
(3)专业能力: 以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评价指标。
四、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年满18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3.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及以上的专业学历和本岗位相关的施工现场职业实践经验(专业学历要求和岗位实践任职年限符合住建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规定要求,具体详见附件1表一、表二)或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的可申报相应岗位的考试;
4.经所在企业认定符合岗位任职条件。
五、预报名方式
1.为了方便参评人员,本次拟先采用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预报名,待正式通知下发后,再行通知具体相关事宜。
2.需要参加小规模专业“八大员”考核评价的人员,请认真填写《小规模专业“八大员”考核评价报名回执表》(附件2),于8月31日前传真至省建协秘书处或发邮件至:632219710@qq.com。
3.联系方式:
⑴省建协消防行业分会:李 宜 0591-87800012
⑵省建协智能化分会:陈 静 0591-87853917
⑶省建协金属结构与建材分会:黄文辉 0591-87875831
⑷省建协:陈 希 0591-87727503
⑸省建协传真:0591-87732879
六、其他
对不具备专业学历和职称、年满二十周岁、男未满六十周岁、女未满五十五周岁,从事“八大员”岗位两年及以上有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根据考培分离的原则,我会相关分会将发挥专业优势,分期分批开展小规模专业“八大员”岗位培训,需要参加培训的学员,请认真填写《小规模专业“八大员”岗位培训报名回执表》(附件3)。
福建省建筑业协会
2017年8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