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聚焦]

关于“三网系统”相关数据存储时限的通知

日期:2017/7/14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 人气:4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园林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保证系统稳定运行,“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福建省建设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福建省远程视频大数据管控系统”(以下统称“三网系统”)将定期删除竣工工程相关数据,现就“三网系统”相关数据的存储时限通知如下:

  一、“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的工程项目信息、监督档案相关材料(监督档案包括:质量安全监督申请表、质量安全监督申报要件、动态监管抽查抽测记录、记分告知单、责令改正通知单、整改反馈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监督记录、监督报告、施工单位竣工报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设计和勘察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报告、永久性标牌扫描件)及合同履约评价单存储时限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10年,其它数据(包括用户上传的附件)存储时限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1年。

  二、“福建省建设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的检试验和预拌混凝土生产等相关数据存储时限为相应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1年。

  三、“福建省远程视频大数据管控系统”视频数据存储15天(其中监督执法记录仪视频数据存储3个月),照片数据存储至相应项目竣工验收。

  “三网系统”用户若需相关数据,请务必在存储时限内及时下载保存。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