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村镇住宅示范房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现将《福建省村镇住宅示范房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