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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评选首批村镇住宅示范房的通知

日期:2017/6/28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 人气:2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经研究,决定组织评选首批村镇住宅示范房,请按照《福建省村镇住宅示范房评选办法》(闽建村〔2017〕22号)的要求组织申报,申报材料请于2017年7月30日前报省厅村镇建设处。

  联系人:李 雄 0591-87613974

  附件:福建省村镇住宅示范房评选办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