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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的通知

日期:2017/5/3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作者: 人气:3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财政金融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的通知》(建村函〔2017〕117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闽建村〔2017〕3号)的创建条件,抓紧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并保证推荐村庄质量。每个设区市可以申报美丽宜居示范村、环境整治示范村各1个,省住建厅、财政厅在各地申报基础上,组织专家现场检查和评审。请于5月9日前上报创建村庄名单及申请材料(申报表、申报材料PPT、视频资料等,含电子版)。

  联系人:省住建厅 傅文萍0591-87628176 15205051899

  邮 箱:835579473@qq.com

  省财政厅 江 沈 13906930900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