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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定期报送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情况的通知

日期:2017/4/20 来源: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 人气:3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定期报送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情况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224号)转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建办市函〔2017〕224号文件的要求,继续组织开展对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对查实的违法行为,应当根据我省信用综合评价的相关规定,按照“谁作出、谁采集”的原则,及时通过省厅信用管理服务平台将处罚情况记入相关企业和执业注册人员信用档案。一经发现应记入而不记入的,省厅将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二、省厅将进一步规范指导建筑执法检查,按照“两随机,一公开”要求,尽快开发建设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系统,统一规范全省建筑市场检查行为。

  三、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汇总本地区查处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将查处工作报告及《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季度基本情况表》(附件2)、《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季度汇总表》(附件3)报送省厅建筑业处。其中,2017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及基本情况表、汇总表于2017年4月20日前报送省厅建筑业处(传真:0591-87616918,邮件:ST503@126.com)。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定期报送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情况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224号)

     2.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季度基本情况表

     3.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季度汇总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