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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工作的补充通知

日期:2015/12/17 来源: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作者: 人气:2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工作的通知》(闽建办许〔2015〕2号),为进一步做好换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行“三证合一”的要求,请各企业尽快到工商管理部门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工商营业执照,在《建筑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新的营业执照传真我厅行政服务中心(传真号码:0591-87536821),我厅收到后安排打证,并上网公布名单,证书邮寄到企业所在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

  二、由我厅换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企业因经营或申请资质需要提前办理换证的,可持《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申请表》、《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到我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或通过邮寄申请办理。(邮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电话:0591-87674698)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