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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建设工程深入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5/11/25 来源: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人气:3

   关于印发全市建设工程深入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泉建建〔2015〕101号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促进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向好,根据市政府、省住建厅的工作部署,市住建局制定了《全市建设工程深入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部署落实。
附件:全市建设工程深入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1月20日
 
 附件:全市建设工程深入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促进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向好,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15〕104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闽建综〔2015〕11号)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深入开展建设工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大检查,有效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推动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和责任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促进从业人员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夯实本行业消防基层基础,促进全市受监工程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今冬明春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决定成立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市受监建设工程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三、检查重点
   (一)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二)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及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临时工地用房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脚手板的防火性能,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电焊等明火作业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三)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四)既有建筑外墙改造工程使用材料的防火性能以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五)组织开展施工作业人员消防教育培训情况;施工现场防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组织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情况。
   (六)节假日特别是春节停工期间,现场防火安全保证及安全用电措施情况。施工现场严禁明火取暖和燃放烟花爆竹。
    四、实施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层级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1月30日)。各地、各单位结合本地区、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企业自查自纠、主管部门检查的重点内容及相关要求,并迅速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要求传达到行业所有企事业单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12月1日至全国“两会”闭幕前)。各地住建部门和市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指导、督促本辖区在建工程按照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各地、各单位要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辖区内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跟踪落实整改到位,形成检查反馈闭环制度。
   (三)总结巩固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2日内)。各地住建部门和市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认真分析总结本地区、本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住建部门和市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消防安全“一岗双责”规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导督促本行业深入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检查主体责任,加强消防标准化管理,强化工作措施,做到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二)强化宣传培训。各地、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对行业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发动广大企业职工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学习、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以及及时报警、扑灭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
    (三)强化检查执法。各地住建部门和市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报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对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不认真进行隐患整改以及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强化沟通协作。各地住建部门和市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与辖区公安消防机构的密切配合,建立协作机制,强化培训指导和技术支持,开展联合执法和应急演练,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各地住建部门和市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请于2015年11月25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市住建局质安科,2016年3月1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传真:0595-22178950,邮箱:
qzjsza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