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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日期:2015/11/25 来源: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人气:4

                             泉建电〔2015〕17号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闽建电〔2015〕5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加强事故警示教育,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二、深化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在建工程参建各方在前一阶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施工等行为。2015年12月31日前,施工、监理企业应再次登陆“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主要责任主体自查自纠”模块,填写自查自纠开展情况。
    三、加强房屋使用管理。各地房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扎实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房屋产权人及时有效治理安全隐患,加强老楼危楼整改加固过程中的施工安全管理,杜绝房屋垮塌事故发生。对房屋产权人确实无力解危的危房,要提请当地政府及时依法处置。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做好消防、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与公共通道、地下空间等部位的日常巡查,确保房屋共用部分的安全使用和运行。
    四、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突发事件,要迅速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信息。对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事故的行为依法给予处理。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