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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第三季度未按要求落实标准化样板展示工程项目的公示

日期:2015/11/24 来源: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 作者: 人气:3

各设区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施工单位: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和队伍素质“双提升”行动的通知》(闽建综[2014]2号文)的文件,要求在创建省优质工程、省级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特、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建的施工合同价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推行标准化样板施工。经各设区市监督机构确认上报,现将第三季度未按要求落实标准化样板展示的工程项目予以公示(具体工程项目见附件),公示期为:2015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等方式向省质安总站反映。若无异议,我站将报送省厅,由省厅于公示期满并确认后予以通报。

    联系地址: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金山办公楼603室,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6号;联系电话:0591-87605156;邮箱:1397144854@qq.com。

    附件:2015年第三季度未按要求落实标准化样板展示工程项目情况汇总表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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