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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城市轨道交通在建工程质量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

日期:2015/11/24 来源: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作者: 人气:2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厦门市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工程质量两年治理和三年“双提升”行动部署,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省厅拟定于2015年12月中旬开展全省城市轨道交通在建工程本年度第二次质量安全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福州、厦门两市城市轨道交通在建工程。

  二、检查时间

  2015年12月中旬开始,具体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检查方式与方法

  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汇报省厅近期下发的系列文件(详见本通知第四条第一款)贯彻落实情况;采取现场回弹取芯检验混凝土强度、实测实量构件尺寸、随机抽检结构用原材料、现场查看实体工程质量安全情况以及抽查质量控制资料等方式进行检查;采取随机抽查方式确定项目,福州、厦门各检查三个在建项目。

  四、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闽建〔2014〕17号)执行,主要内容如下: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以及贯彻落实《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关于建立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的通知》、《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标准(2014年修订版)》、《关于对质量安全重大隐患予以立案查处的通知》、《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模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工程质量两年治理和三年“双提升”文件情况。

  (二)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负责人带班对承建项目进行检查、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并组织复查情况。

  (三)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执行国家和我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1.主体行为。重点检查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检查、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并组织复查情况,以及对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的评价;施工企业、监理单位项目部对工程质量安全监控及定期自查自纠情况。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吊装、地下暗挖、盾构始发与接收等重大危险源防控情况,以及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施工用电、现场防火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3.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车站及隧道区间防水工程实体质量情况,以及涉及结构安全的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质量情况。

  (四)施工标准化推进工作。省厅《关于全面推行市政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闽建综〔2015〕10号文)的推进情况。

  五、检查组组成

  本次检查派出一个检查组,检查组由组长和质量、安全、检测、监测专家及联络员等组成。

  六、其他事项

  (一)检查不安排集中反馈,由检查组专家在受检项目现场反馈项目工程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受检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要通知受检项目做好迎检准备,并组织设区市监督机构的监督人员配合检查组做好实测实量等工作。

  (三)请受检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指定一名联络员,并将联络员的单位、姓名、职务、手机号码于12月4日前书面报送省厅,省厅联系人:高泳波,联系电话:0591-83513592,传真0591-87615044。

  (四)检查组在检查工作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减少陪同人员,安排从简。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