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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日期:2015/11/19 来源: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作者: 人气:4

泉州、莆田、漳州、龙岩、晋江、南安、石狮、福清、福鼎、邵武市、东山县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是解决城乡规划自成体系,强化政府空间管控能力,改革政府行政审批体制,实现国土空间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举措,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优化空间开发模式,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动我省试点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体制改革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多规合一”工作方法,通过改革政府规划管理体制,建立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空间性规划体系,为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实践支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多规合一”工作经验和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一)强化定位,全面落实。坚定不移地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健全空间规划体系,科学合理布局和整治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动市县落实主体功能区定位,区域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布局必须符合主体功能定位。

  (二)战略引领,达成共识。以全域层面的城乡空间发展战略作为空间治理体系的顶层设计,使各级政府、各部门统一愿景、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将战略目标、战略布局及战略举措落实到“多规合一”编制工作中。

  (三)坚守底线,集约发展。强化底线思维,划定生态保护空间,严控生态本底,构建生态安全格局。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合理确定生产、生活空间,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存量土地资源,防止无序扩大用地规模、盲目圈地和乱占耕地等现象。

  (四)顶层指导,部门协同。采用政府决策、部门协作、技术协调、平台支持的工作方法,由省统筹技术指导,各级政府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由发改、规划、国土和环保等为主的多部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强化上下联动,保持高效对接。

  三、试点工作要求

  (一)统一规划期限。统筹考虑法律法规要求和相关规划特点,探索确定统一协调的规划年限,作为各类规划衔接目标任务的时间节点。以2020年作为规划的近期年限,研究探索2030年空间规划体系。

  (二)厘清工作步骤。充分结合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发展需求、规划技术条件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多规合一”研究范围和试点完成时限,前期重点抓好“多规合一”一张图编制、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条件成熟后抓紧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

  (三)明确工作重点。按照《福建省试点市县“多规合一”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目标,整合空间管制分区,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探索完善经济社会、资源环境政策和空间管控措施。

  (四)建立统一平台。以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为基准,统一“多规”基础数据标准,建立多部门共享的规划空间信息管理平台及相关部门子系统,将统一的城乡空间布局、管制边界和管制内容落实到各部门规划编制、项目审批业务办理流程中。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一)制定高度共识的城乡空间发展战略。城乡空间发展战略作为推动“多规合一”工作的顶层设计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城市的发展目标、发展愿景及城市定位;二是空间布局,包括城市空间结构、生态格局、产业布局及交通系统等;三是实施举措,包括目标实施的路径、方法及措施。城市总体规划批准时间不长或正在编制的,可以结合总体规划思路整合形成“城市空间发展战略”,鼓励有条件的市县编制城乡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报市县政府批准或同意后作为“多规合一”协调解决空间规划矛盾的基础。

  (二)开展部门规划内容梳理工作。城乡规划、发改、国土、环保等部门要分别开展部门规划内容梳理工作,为“多规合一”一张图编制奠定基础。城乡规划部门应当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用地分类、名称、代码等),以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基础,整合城市(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专项规划等法定规划,综合编制时序、指导时效等要素,逐步梳理各类规划关于用地布局的差异。发改部门应梳理“十二五”规划和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数据,结合正在开展的“十三五”规划相关数据,明确“十三五”期间的产业布局及已确定的重大项目的区位、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和建设起止年限;国土部门应提供建设用地规模、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约束性指标和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明确最新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地类图斑,研究并初步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环保部门应重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将各类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河湖湿地等重要生态资源整合形成一张图,实现生态敏感用地的落图、落库。其他交通、林业、电力、通信等涉及空间发展和布局的部门也要进一步梳理各自相关规划内容,纳入“多规合一”一张图编制。

  (三)编制“多规合一”一张图。“多规合一”一张图以部门规划梳理结果为依据,以在二次土地调查基础上变更的最新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为底图,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环境总体规划的衔接,确保上述规划确定的保护性空间、开发边界、城市规模等重要空间参数的一致,并在统一的空间信息平台上形成生态控制线、基本农田控制线、城市开发边界控制线等控制线体系。一张图编制过程中,应按照导则要求抓好规划比对,并建立不同规划间的矛盾协调反馈机制,推动“多规合一”成果与法定规划的联动修改。

  (四)建立完善的信息化平台。信息化平台不仅是“多规合一”一张图编制的重要基础,也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支撑。省级部门负责全省“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的建设工作,充分利用原有的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和正在组织建设的政务空间信息云服务平台开展,平台建设完成后提供给各试点市县使用。各试点市县抓紧开展“多规合一”一张图系统的建设工作,并督促发改、城乡规划、建设、国土、环保等部门抓紧完善部门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提供专题数据服务,保证各部门在项目立项、规划编制、实施管理及更新过程中的有效衔接,尽快形成具备“多规合一”编制技术和熟悉当地规划管理的信息化技术保障队伍。

  (五)推动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各试点市县要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行政审批机制改革和部门职能转变,建立一套实现项目建设流程全覆盖的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设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简化办事环节,推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政务中心审批模式,提高行政运行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对项目审批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逐步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市县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抓紧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多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研究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对于难以协调解决的,应尽快提交省“多规合一”联席会议研究。

  (二)落实工作计划。各试点市县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主要工作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推进计划,特别是信息化建设内容。各地要尽可能选择国内具有较高水平的信息化软件开发公司参与开发建设。对于“多规合一”工作可能涉及的涉密信息,要按照保密工作有关规定,采取妥善措施加强管理。

  (三)完善保障机制。各试点市县要根据“多规合一”组织管理架构和部门职责分工,制定支持“多规合一”工作开展的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形成动态协调、监督、反馈的工作机制,避免产生新的问题和矛盾。要设立“多规合一”工作专项资金,以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工作反馈。为加快推动“多规合一”工作,现专门制定了《福建省试点市县“多规合一”工作进度表》(详见附表1),请指定专人于每月5日前填写反馈至省住建厅(电子稿反馈至邮箱:284757512@qq.com,联系人:黄钊,联系电话:0591-63336386,13609526988,传真:059187546763),对于工作推进长期落后的试点市县,将提请省政府取消试点资格。

  附件:福建省试点市县“多规合一”工作进度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