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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第三季度检试验数据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数据网上监管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5/11/16 来源: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作者: 人气:2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加强对工程质量检试验和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的管理,省厅对经检测管理系统公示无异议的建材类自动采集检试验、基桩静载试验数据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数据实施网上监管。现将2015年第三季度网上监管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建材类自动采集检试验。自动采集全省检测机构检试验报告(包括钢筋、水泥、钢筋连接件、砼试块、砌墙砖、砂浆)共598511份,其中报告结论为不合格的742份;自动采集全省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检试验报告(包括水泥、砼试块)共221325份,其中报告结论不合格的42份。

  (二)基桩静载。自动采集全省检测机构6089根基桩静载试验数据,其中未达最大试验荷载的140根,试验沉降量超过规范要求的70根。

  (三)预拌混凝土生产数据。预拌混凝土企业共登记37万工作班生产信息,自动采集667万盘共计1835.1万m3预拌混凝土生产数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报告审核流于形式,检测结论不准确。南平市建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在检测福建省国有南平市郊教学林场3#实训楼钢筋原材时,因试验人员不熟悉检测业务系统导致系统给出的结论错误;云霄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的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双山管区农贸市场钢筋原材时,由于试验人员录入总重量时录入错误,把980g录入成2000g;福州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在检测福州格致中学教学楼钢筋原材时,试验人员未输入钢筋试样长度和钢筋总重量数据;福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在检测福鼎市镇西保障性住房道路工程延伸段钢筋原材时,试验人员在录入重量偏差时未将样品总重量数据录入;明溪县建筑工程检测站在检测罗厝岗城中村改造村民安置房小区商业骑楼10#-11#楼二层梁板钢筋机械连接时,未认真审核业务系统默认给出的检测结论;厦门华岳混凝土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检测RZ71400497-3d、RZ71500093两个批次水泥时,因机械故障及试验人员操作不熟练导致数据异常;安溪鼎华建材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编号为N11500045的水泥时机器故障导致试验数据异常,以上5家检测机构和2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实验室的相关审核人员审核流于形式,未发现试验人员的失误或业务系统默认给出的结论错误或仪器故障,导致检测结论不准确。

  (二)取样不认真,见证失职。施工单位福建国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双倍取样漳州富通物流商贸有限公司-2#商住楼钢筋原材时,取样人员将HPB235直径6.5mm当成HPB300直径6.5mm截取送检,见证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见证人员见证不认真,未发现取样人员错误。福建省宁德市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送检龙威经贸广场1#-3#楼工程地下室预留钢筋(已生锈)时,未认真核对图纸,把12mm钢筋当成14mm送检。福建省大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双倍取样宁德海宏塑胶科技有限公司3#楼“三钢”8mm钢筋原材时,取样人员将其他厂家钢筋当成是“三钢”取样送检,古田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收样人员未能发现该样品非三钢产品。小直径带肋钢筋,有的厂家有厂家标示,有的厂家无厂家标示,“三钢”小直径带肋钢筋不仅有规格标示,还有厂家标示,各检测机构收样人员在收样时要认真了解、核对。

  (三)长时间断网且未备案。长泰龙缘混凝土有限公司7月4日-7月15日、7月16日-7月18日、7月22日-7月28 日搅拌楼机顶盒与检测管理系统断网且未备案;福州榕科捷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8月12日-9月2日试验室机顶盒与检测管理系统断网且未备案。

  (四)部分预拌混凝土生产数据和信息登记预警较多,管理薄弱。1、2015年第三季度,全省预拌混凝土企业自动采集的667万盘预拌混凝土生产数据中,共有89.2万盘次因设计配合比编号无法匹配、生产配合比和设计配合比中胶凝材料用量不一致、实际投料量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等原因出现预警,预警比例达13.4%(同比下降15.2个百分点),美华丰建材(福建)有限公司、福建省沙县京泉混凝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平和春鑫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预拌混凝土企业预警比例最高,分别达到75.5%、66.1%、66.0%。2、2015年第三季度,全省预拌混凝土企业登记的37.0万工作班生产信息中,共有6436次因生产前未上传水泥、掺合料、砂、石、外加剂等原材料检验报告和设计配合比报告等原因出现预警,预警比例达1.7%(同比下降7.5个百分点),漳州海滨城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海沧分公司、福建鸿运混凝土有限公司等3家预拌混凝土企业预警比例最高,分别为96.6%、84.4%、39.7%。

  (五)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胶凝材料投料负偏差超过允许范围的比例较高。2015年三季度,全省预拌混凝土企业自动采集的 667万盘预拌混凝土生产数据中,共有28.1万盘胶凝材料投料负偏差超过-2%允许范围,比例达4.2%,福建省龙岩龙能粉煤灰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美华丰建材(福建)有限公司、福州国泰混凝土有限公司罗源分公司比例最高,分别为29.42%、29.28%、23.55%。

  (六)个别基桩静载检测机构不够重视试验备案。2015年第三季度,全省检测机构上传的6089根基桩静载试验数据中,共有27根未备案或先试验后备案,占0.4%(同比下降6.6个百分点),龙海市龙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福建省宏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2家检测机构试验前未备案的基桩数量与试验基桩总数的比例超过1%,分别为1.2%、1.1%。

  (七)部分监督机构未及时反馈不合格主要建筑材料和有预警的基桩静载试验处理情况。对不合格的钢筋和水泥,省厅已在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公示,并向省经贸委、技术监督局和工商局进行了通报;同时要求有关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督促有关责任主体对不合格检测报告所涉及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了处理,对有预警的基桩静载试验进行核实,并限期反馈。不合格主要建筑材料和有预警的基桩静载试验都涉及结构安全,关系重大,但部分监督机构不重视核实处理工作,未按时反馈核实处理情况,特别是建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截止第三季度仅反馈1根有预警基桩静载试验的核实情况,其它6根均未反馈,经电话催促后仍未能正确对待,工作责任心差。

  三、处理决定

  经研究,决定对以下5家检测中介机构、3家监督站检测室、12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和4家施工、监理单位以及1家监督机构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一)检测中介结构。报告审核流于形式、检测结论不准确的南平市建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福州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和长时间断网且未备案的福州榕科捷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试验前未备案的基桩数量与试验基桩总数的比例较高的龙海市龙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福建省宏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监督站检测室。报告审核流于形式、检测结论不准确的云霄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福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明溪县建筑工程检测站。

  (三)预拌混凝土企业。报告审核流于形式、检测结论不准确的厦门华岳混凝土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安溪鼎华建材有限公司,长时间断网且未备案的长泰龙缘混凝土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生产数据预警比例最高的美华丰建材(福建)有限公司、福建省沙县京泉混凝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平和春鑫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生产信息登记预警比例最高的漳州海滨城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海沧分公司、福建鸿运混凝土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胶凝材料投料负偏差超过允许范围的比例最高的福建省龙岩龙能粉煤灰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美华丰建材(福建)有限公司、福州国泰混凝土有限公司罗源分公司。

  (四)施工、监理单位。取样不认真的福建国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宁德市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大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见证失职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监督机构。工作责任心差、长期未核实上报有预警的基桩静载试验的建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四、有关要求

  (一)对被通报批评的检测中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各地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和抽查抽测频率;对被通报批评的监督站检测室和监督站,所属的建设主管部门和设区市质量监督站要加强管理和指导,保证检测质量。

  (二)请建阳区规划建设和旅游局督促建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负责人端正工作态度,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