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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5年工程项目责任人集中教育培训的通知

日期:2015/11/9 来源: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 作者: 人气:3

各设区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平潭综合试验区交通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闽建[2014]17号)第二十条规定,省质安总站决定对在建工程项目有关责任人进行集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截止2015年10月31日,未参加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集中教育培训且记分累计值达80分及以上或一个月内记分累计值达50分及以上的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项目监理部总监和总监代表。

    二、培训内容

    (一)宣贯《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二)解读《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动态监管记分相关内容;

    (三)动态监管责任主体系统操作介绍;

    (四)工程质量安全控制实例。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第一期

     时间:2015年12月3日-4日,12月2日下午报到

    地点:福州于山宾馆(地址:福州市于山路10号,酒店联系电话:0591-83351668)

     以后各期可同时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5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具体要求

     1、各地应认真核对“责任人周期记分值达到一定分值的工程项目清单”(见附件),核对情况及时反馈省质安总站,并督促辖区内需参加集中教育培训的工程项目相关责任人妥善安排好工作及时参加培训。

     2、报名请登录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www.fjgczl.com)进入“工程技术人员培训报名系统”,选择“2015年工程项目责任人集中教育培训班”进行报名,第一期报名时间截止11月20日。

     联系人:郭中智  联系电话:0591-87561527

     会务组:吴晶玥  联系电话:0591-87880605

 

 

附件:责任人周期记分值达到一定分值的工程项目清单(初步核实)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