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12家建筑技术工人岗位自行培训考核发证试点企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10/26 来源: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人气:3 泉建人〔2015〕19号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发证试点工作的通知》(闽建办人函〔201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局研究决定,按照逐步放开、有序推进的原则,拟将省厅安排给我市的12个建筑技术工人岗位自行培训考核发证试点企业推荐名额分配给你们(详见附件),请你们在10月28日前将推荐企业名单上报泉州市住建局人事教育科。为高质量地完成本项工作,各地在推荐建筑技术工人岗位自行培训考核发证试点企业时,推荐的企业应为本地一级总承包、并具有培训能力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建议参考达到以下条件要求的企业择优推荐:
1.企业内部设有技术工人岗位培训考核机构,配备专业师资和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岗位培训管理制度,组织岗位考核发证程序规范,岗位档案资料保存完好。
2.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劳务基地、实训基地等职工培训考核专用场所。
3.拥有符合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自有技术工人队伍,或拥有独资或控股的施工劳务企业。
联系人:泉州市住建局人事教育科 黄荣杰
联系电话:13599220606、0595-22178983
附件:试点企业推荐名额分配表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