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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泉州市住建系统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6/10/17 来源: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人气:1

泉建综〔201660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防控建设,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省住建厅、市政府安委会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泉州市住建系统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1012

 

                        泉州市住建系统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当前我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建综〔20168号)和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泉州市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安委〔201624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坚持关口前移,超前辨识预判岗位、企业、区域安全风险,通过实施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措施,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加强过程管控,通过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执法,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强化事故处置,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各类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降低损害程度。

二、工作目标

2018年,构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无缝对接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全系统共同防控安全风险和共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责任、措施和机制更加精准、有效;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系统,提升安全管控科技能力水平;构建形成严格规范的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制度体系,使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构建形成完善的安全准入制度体系,淘汰一批安全保障水平低的工艺、技术及装备,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能力得到全面加强;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住建系统所辖企(事)业要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完善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加强风险预控管理,建立健全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台账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二是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监管原则,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一是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办制度,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促进企业建立分级分类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并有效落实。二是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建立完善市级督查、县级核查、属地排查和企业自查的工作机制,对排查出存在重大隐患的,立即停工整改,未经整改到位不得复工。三是依托“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隐患排查企业自查自报自改与政府监督检查并网衔接,建立健全线下配套监管制度,实现分级分类、互联互通、闭环管理。市住建局将完成《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和应用,并与“智慧安监”对接。

(三)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深入推进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坚持做好施工图审查季度通报工作,严格落实勘察设计单位法人和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对违反强制性条文较多的勘察设计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其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持续抓好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管理,督促做好专家审查意见的落实,提高建筑结构可靠性,保证工程抗震设计质量。

(四)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一是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监督机制。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标准》,督促指导各地监督机构公布监督执法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监督行为,实行“双随机”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动态监管和评价工作。二是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度。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等程序,内容应有针对性、可行性;实施前要按照规定进行技术交底,过程中要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测,并按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三是加大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结构安全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标准》(闽建〔20163号)和《福建省地基基础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闽建建〔201541号),督促指导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地基基础检测机构检测行为作为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工程检测(尤其是涉及主体结构安全的桩基、主要建筑材料检测)和预拌混凝土专项治理,切实督促责任主体保证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四是强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督促各级住建主管部门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模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建〔201436号)和《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建〔201523号)的精神,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按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搭设建筑施工模板支架,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责令拆除重搭,无法拆除重搭的,应责令立即整改,并督促责任主体整改到位。五是依托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完善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登记、解除及实时查询功能,增加与“建机一体化”系统互联互通,保证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与“建机一体化”企业备案登记的相一致。六是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范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强化应急队伍、物资、通信、医疗等保障,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教育,适时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七是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对符合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及个人要坚决予以列入。

(五)加强危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一是督促各地政府组织制定危房安全管理规定,细化老楼危楼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排查整治办法,落实排查整治实施主体,将危房安全排查作为常态化工作,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做好老楼危楼信息建档工作,做到“一楼一档”。对排查发现的老楼危楼安全隐患,由当地政府督促产权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并及时进行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需要拆除的危房,当地政府应优先纳入当地棚改计划,及时撤离人员并妥善安置。二是督促各地按照摸底上报的我市农村危房底数,编制完成“十三五”农村危房改造规划,选择改造典型,以点促面,推进工作落实,特别要确保在2018年底前完成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改任务;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抽查检查及农村危房监督管理,凡辖区内农村危房危及村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都应立即发动村民先搬离,后组织加固修缮或拆除重建;积极推广使用省级农村建房《通用图》和设计方案图集,强化村民建房日常巡查、抽查,切实将消防设施建设落到实处,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六)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电梯日常管理及消防设施设备排查整治。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要求,履行电梯管理责任,建立电梯安全管理档案,实施电梯安全日常巡查;发现电梯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设置电梯安全警示标志,并协助业主或业主单位做好消除安全隐患工作。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配合业主做好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物业服务企业应提醒并督促业主或业主单位做到整改资金到位、整改措施到位,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七)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一是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落实项目部月自评、企业季度检查考评和企业年周期自评制度,监督指导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开展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挂钩,促进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扎实推进市政建设工程标准化,抓好征迁阶段标准化,实施设计阶段标准化,强化施工阶段标准化,落实管理行为标准化,从优化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的设计入手,从严格施工工艺管理、提高施工效率和实体工程质量做起,从推行市政道路及其附属工程构件模块(如管沟、窨井、检查井、人行道、地砖、路灯杆等)标准化开始,逐步引导形成标准化的市政工程建设模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单位要站在坚守底线、安全发展的高度,切实把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摆在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抓紧组织推进,力争取得成效。

(二)广泛发动,促进齐抓共管。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政务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和手机报,加强宣传、广泛发声;积极推进“互联网+安全培训”建设;充分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宣传基层安全生产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黑名单”企业,形成全行业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三)加强汇总,强化情况报送。各地、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工作情况报送,并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随同工作方案于1015日前一并报送市住建局。每季度末月11日前书面报送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开展情况。(传真:0595-22178950,电子邮箱:qzjsza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