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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约谈几起施工扬尘、安全事故相关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责任人的通知

日期:2015/8/8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 人气:3

闽建办建函[2015]37号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福州市园林局:

  2015年7月26日海峡都市报A01版以“工地‘裸拆’ 粉尘满天飞”为题,曝光了福州晋安区中联东郡小区门口东山路拓宽改造工程房屋拆除施工扬尘污染空气事件;7月30日A33版以“拟投标单位 派人坑探遇坍塌”为题曝光了一起施工安全亡人事故;8月3日A04版以“路旁粗放施工 PM10超标近40倍”为题曝光了福州金山大道新榕•金城湾门口路面整修工程施工扬尘污染空气事件;8月3日A22版以“为设广告牌 挖掉100平方米绿地”为题曝光了三县洲立交桥下毁坏绿地事件。经研究,决定集中约谈以上四起事件(故)的项目各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约谈对象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福州市拆迁工程处;福州新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建工(集团)总公司、郑州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交海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冠林电子有限公司、厦门纵横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相关责任人。

  二、约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8月7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

  地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三、约谈议程

  (一)中交海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结合各自职责,汇报项目基本情况、事故发生过程、整改落实情况及预防措施;

  (二)冠林电子有限公司、厦门纵横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结合各自职责,汇报项目基本情况、事件发生过程、整改落实情况及预防措施;

  (三)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福州市拆迁工程处;福州新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建工(集团)总公司、郑州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结合各自职责,汇报本项目基本情况、事故发生过程、整改落实情况及预防措施;

  (四)福州市建委、市房管局、市园林局领导发言;

  (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讲话。

  四、有关事项

  (一)请福州市建委负责通知福州新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建工(集团)总公司、郑州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交海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相关责任人准时到会;请福州市房管局负责通知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福州市拆迁工程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相关责任人准时到会;请福州市园林局负责通知冠林电子有限公司、厦门纵横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相关责任人准时到会。

  (二)请被约谈对象准备整改情况及预防措施的书面材料(一式12份)。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