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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7/3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 人气:3

闽建办建函[2015]31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房管局、园林局、公用局、执法局(城管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现将省安监局、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省总工会四部门联合转发的《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闽安监职安〔2015〕48号)转发你们,请结合省厅《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闽建办建〔2015〕3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省安监局、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省总工会《转发国家安全监督总局等四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闽安监职安〔2015〕48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