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7/17 来源: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站 作者: 人气:3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5年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验收工作的通知
泉建房〔2015〕18号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申报工作的通知》(泉建房〔2015〕9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评组成员
考评一组
组 长:李溢海 市住建局房地产与物业监管科主任科员
成 员:庄能辉 福建省物业管理专家
蔡 煜 福建省物业管理专家
席 建 泉州市物业管理专家
联系人:林雄炜 (联系电话:22178925,15980018837)
考评二组
组 长:陈 雄 市住建局房地产与物业监管科副主任科员
成 员:林振彬 福建省物业管理专家
郭志铭 福建省物业管理专家
王小红 泉州市物业管理专家
联系人:吴晓坤 (联系电话:22178923,13599292640)
二、 日程安排
(一)7月24日(星期五)上午9:30,考评组成员召开考评工作预备会。
(二)7月27日至7月31日,考评组开展考评工作。
考评项目及日程安排详见附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 考评方式
考评以听取简况汇报、查看档案资料、现场考核、随机走访业主等方式。考评标准按原建设部2000年修订后颁布的《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及评分细则》执行。
四、 其他
(一)为保证考评工作顺利开展,考评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确定一位考评工作联络员,协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并提前与考评组联系。
(二)参评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备好加盖企业公章的《泉州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申报表》、《考评标准及评分细则》一式四份(A4纸),并备好书面汇报材料。
(三)申报住宅小区项目应征求项目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的意见,征求意见表在考评时提交考评组(表格请登录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共服务/物业管理/资料下载)。
(四)考评组成员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附件:2015年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日程表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7月15日
抄送:泉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各有关物业服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