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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7/17 来源: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站 作者: 人气:3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5年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验收工作的通知
 

                                  泉建房〔2015〕18号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申报工作的通知》(泉建房〔2015〕9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评组成员
考评一组
组  长:李溢海   市住建局房地产与物业监管科主任科员
成  员:庄能辉   福建省物业管理专家
蔡  煜   福建省物业管理专家        
席  建   泉州市物业管理专家
联系人:林雄炜  (联系电话:22178925,15980018837)
考评二组
组  长:陈  雄   市住建局房地产与物业监管科副主任科员
成  员:林振彬   福建省物业管理专家
郭志铭   福建省物业管理专家
王小红   泉州市物业管理专家
联系人:吴晓坤  (联系电话:22178923,13599292640)
二、  日程安排
(一)7月24日(星期五)上午9:30,考评组成员召开考评工作预备会。
(二)7月27日至7月31日,考评组开展考评工作。
考评项目及日程安排详见附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  考评方式
考评以听取简况汇报、查看档案资料、现场考核、随机走访业主等方式。考评标准按原建设部2000年修订后颁布的《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及评分细则》执行。
四、  其他
(一)为保证考评工作顺利开展,考评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确定一位考评工作联络员,协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并提前与考评组联系。
(二)参评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备好加盖企业公章的《泉州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申报表》、《考评标准及评分细则》一式四份(A4纸),并备好书面汇报材料。
(三)申报住宅小区项目应征求项目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的意见,征求意见表在考评时提交考评组(表格请登录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共服务/物业管理/资料下载)。
(四)考评组成员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附件:2015年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日程表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7月15日
 
 
 
 
 
 
 
抄送:泉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各有关物业服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