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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取消创建“闽江杯”优质工程奖项目备案登记资格的公示

日期:2015/6/29 来源: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作者: 人气:3

闽建质安协[2015]32号

设区市工程质量管理相关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建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工程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质安协〔201439号以下简称《备案登记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在创建省优质工程的项目上推行标准化样板施工及安装“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系统”,对不符合《备案登记通知》第“一”款规定的备案登记项目将取消备案登记资格。省质安协会已于2015327日下发《关于创建闽江杯优质工程奖项目备案登记有关核实情况的通报》(闽建质安协[2015]12号)文要求相关创建项目限期整改并反馈。现将拟取消创建“闽江杯”优质工程奖备案登记资格的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15626日至715日,若有异议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联系人:廖胜贤,联系电话:0591-87613734)反映,书面反映材料应盖有承建单位公章,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的,视同无异议。

 

 

 

                                                              福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

附表:拟取消创建“闽江杯”优质工程奖项目备案登记资格的汇总表

附件